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
当然可以.
离婚案件的判决类型及权利救济途径
根据一审判决的不同类型,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渠道分为以下几种:
1.如果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决定不受理。
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不服,经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可以对裁定提出上诉。
2、调解和解离婚案件,无调解书
离婚案件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是一种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情形,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在本案中,当事人已经行使了处分权,不能上诉。
3、调解离婚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在离婚案件中,很少在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送达前确有发生,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原被告人和原被告人都可以对无效的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4.法院裁定不离婚
如果离婚案件经一审法院审理后不允许离婚,原被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前提出上诉。(注:由于离婚案件不仅涉及身份关系,还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应判决离婚,则应调解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问题。如果调解失败,离婚不能直接减刑,但应发回重审。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上诉请求是有限的)
5.法院裁定离婚
如果法院决定同意离婚,双方都可以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案件后,可以改判,禁止离婚。二审法院在审理该案后,仍然决定准予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作出了判决。
6.法院不允许离婚或准予离婚的一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法院决定不允许离婚或准予离婚,并且原被告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原被告不得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
以上是对离婚判决和权利救济渠道的类型学分析。我相信这也回答了提问者内心真正的疑惑。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访问找到专业律师团队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