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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扣押物品(什么是扣留群众财物)

admin2周前582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什么情况下扣押物品,什么是扣留群众财物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刑事案件紧急情况当场扣押的条款
  2. 民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没收当事人的手机
  3. 扣押是什么意思
  4. 什么是扣留群众财物
  5. 刑法中个人物品扣押规定
  6. 什么情况下会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呢
  7. 法律法规授权哪些部门实施扣押

刑事案件紧急情况当场扣押的条款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民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没收当事人的手机

那要看你的手机是用作什么用途了。假如你的手机是作案工具(如通过手机接受别人投注又或者你用手机砸伤了人),警察完全可以依法没收,并对你出具收缴清单。

假如你的手机是只为了案件侦查需要予以暂扣,案件完结时你可以凭扣押物品清单领回。

扣押是什么意思

扣押(kòuyā),汉语词汇,形容对事物的封闭状态,拘禁或扣留。被警察扣押的人;法律上为暂停对于事物或人的处置权或自由。

什么是扣留群众财物

是指公安及国家司法部门通过法律手段合法扣留的物品等,可能是涉嫌某些案件的证物,经查没有问题后会解除扣留

刑法中个人物品扣押规定

一、刑诉法139条扣押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二、刑事诉讼中查封期限最长是多久?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应当经作出原查封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送交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续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案件重大复杂,确需再续封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封手续的,查封自动解除。

三、哪些财产可以被查封?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财物予以查封、冻结,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和配合。

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查封、冻结等方式固定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产和物品,包括:

1、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2、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

3、其他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财物。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刑诉法139条扣押这具体规定是公安机关在扣押物品的时候,必须有证据,能够证明扣押的物品是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有关的,和案件无关的财产文件,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扣押。物品在扣押以后必须要妥善的保管,或者说是封存,公检法机关人员,不得私自使用、甚至是损毁。

什么情况下会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呢

看交警勘察收集证据需要决定是否扣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但未规定扣留的期限。2009年开始实施的公安部《道路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也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扣车的期限,只在第44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规定》第38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说,该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但另外,《规定》第43条同时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权利。“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即,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这样下来的话,检验、鉴定时间可能要超过60天。

法律法规授权哪些部门实施扣押

扣押一般针对动产,查封一般针对不动产。在诉讼中或诉讼前,为了保证以后的生效判决能够执行,也为了避免被告人转移财产,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诉讼保全措施,当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为了执行生效判决,也可以采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物然后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在行政机关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时,也可以采取扣押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搜集证据。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规定可以查阅《行政强制法》。所以,法院及行政机关都可以对相关物品查封扣押。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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