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15岁女孩上课失踪犯法吗的问题,以及和孩子失踪学校要负责么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3岁少女失踪6年,已与一对父子生了三个孩子,强奸未成年、乱伦、拐卖该如何判刑
看到这则新闻,真的让人非常的震惊,而且非常的痛心,导致这样一则悲剧的结果,无外乎是有三个原因:
一个是面对青春期的少年家长的应当如何进行教育?另外一个就是处在青春期的孩子的抗压能力应当如何提高?第三个就是现在是法制社会,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知法犯法,到底是对法律的无视,还是根本的法盲?
对于第一个问题,主要是通过新闻报道得知这个少女之所以离家出走,是因为当时因为上网问题与家里产生了争执,所以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其实这样的事件在平时的生活当中比比皆是,为什么现在很多的青少年动不动就离家出走?以为离开家真的那么好过吗?离家出走之后,这样的青少年,真的有自食其力的能力吗?有辨别是非和保护自己的能力吗?如果都没有,建议还是踏实在家呆着吧!
还有就是现在的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一味的采用镇压和制裁的方式不但不能让孩子服从自己,反而会让孩子有更强的逆反心理,所以现在的家长们是时候好好反省和自我提高教育一下了。
当然最十恶不赦的还是数这对父子了!不论他们是知法犯法还是根本的法盲,就算你不懂法律,但凡有点良知的人也不会做出这样惨无人道的事情!所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是毋庸置疑的,而且从现在的结果来看,他们不仅触犯了多种罪行,而且还给被害人造成了严重的残害后果,所以在量刑方面一定是从重处罚!
当然在处罚的同时建议司法和普法部门一定要加强对这些法盲们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对于农村偏远地区的法制教育,更是重中之重,避免类似惨剧的再次发生!
现在人口失踪孩子上学要接送吗
实际家长接送孩子的原因有多方面,怕孩子被拐被抢这也不是主要原因,特别在城市到处人这么多拐的可能性不大,主要是交通安全,现在的城市车水马龙,万一孩子有什么闪失可是一辈子的遗撼和后悔。
孩子失踪学校要负责么
如果孩子在学校失踪,学校有一定的责任,因为学校现在都是封闭式管理,大门有门岗员,一般情况下不会失踪的,在学还是比较安全的
中学生在校失踪学校负多大责任
学生在校失踪负的责任是蛮大的尤其是寄宿生,因为孩子在学校就应该得到安全保障也就意味着需要老师关注,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反馈跟踪从根源上断绝问题的出现!
河南15岁男童杀害7岁女童是否应该判死刑
杀人犯未满18周岁,不能判死刑,也不能等到他们满18周岁的时候执行死刑。尽管我们都希望应该枪毙他,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这是一个理想和现实的矛盾冲突。
有时候我们也应当乐观的看问题,不必要那么悲观,假设这个杀人犯未满14周岁,那么更不幸了,法律是无法制裁他的,他可以逍遥法外。
我们一直在呼吁降低入刑的年龄,原来是14周岁以上杀人强奸贩毒几大重罪入刑,16周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入刑年龄,我们知道现在随着物质文化生活的丰富,随着营养的提高,孩子成熟的比当时法律规定的时候要早很多了,随着低龄化恶性犯罪案例的增加,完全有必要考虑降低入刑年龄的问题了,比如一切都降低两岁。
没有什么是不能改变的,我国《民法通则》原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为10岁,现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降为8岁,也降了两岁,这足以说明,我所说的以上的理由是成立的。
最近看电影《英伦对决》一个父亲为无辜死去女儿复仇的故事,看的痛快淋漓,同时也深感隐忧,有时候,法律制裁不力,民间的暴力就会增加,这是需要我们要注意的。
丽江女老师失联10天,车子在丈夫家找到,这回又是老公做案吗
这件事让人联想起杭州杀妻案,南京女孩被男友杀害等案件,太多女性无辜被伤害,身边人作案太可怕。
回顾一下案件:
8月9日,朱静和弟弟一家在丽江古城玩了一整天;
8月12日,弟弟和朱静一起去丽江古镇游玩;
8月15日,朱静失联。
8月22日,朱静家人报警,令人讽刺的是,这个家人不包括她的丈夫。
而朱静最亲近的枕边人这边的反应就耐人寻味了。8月9日回来后没有联系妻子,8月22日看到老婆的车,发现联系不上,随后报警,想必之前小舅子应该给他打过电话,询问过姐姐的事情,此事再也无法保持沉默了,无奈报警。正如杭州许先生,是妻子单位电话打到妻子大女儿那里,大女儿着急了,才和许先生一起去报警,而且寻人启事上也是留的女儿女婿的电话。南京洪某也是为了掩盖事实真相,才和李某月父亲一起走进警局,还装作很关心的样子,这些人的演技堪比影帝。
朱静弟弟称,夫妻二人由于工作原因,长期两地分居,姐姐曾经想过离婚,为了六岁女儿才耽搁下来。那会不会12日之后朱静和丈夫之间发生了什么?已遭遇不幸?一个正常的有六岁女儿的女儿不会无缘无故失踪的,没有理由啊。
从身边人查起,看看和先生与朱静弟弟说的朱静的车停放位置不同,到底是谁在说谎。和先生是否有自己所说的值班现象,以及案发后的行动轨迹,以及两人不和的原因,可能离婚的原委等等。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天不藏奸!大凶大恶之徒总会现出原形!
学生在学校失踪,学校与班主任有没有责任
在上课期间,学校要对学生有照看义务,所以对学生要负安全方面等的责任,当学生未到学校报到时,马上采取措施,通知家长及可能知道情况的人,必要时可以报警。如果学生是在学校内不见的,学校要负全责。在这里我想说明的是班主任是因为职务而对学生有照看,管理的义务。如果是个人的话,建议你直接找学校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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