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定监护人需要的材料有变更的协议书、新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等,变更法定监护人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
一、
变更法定监护人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法定监护人需要的材料有变更监护人的协议书、该监护人有监护资格的证明材料。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二、
承担监护人的顺序
承担监护人的顺序如下:
1.未成年人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
监护人资格可撤销的事由
监护人资格可撤销的事由如下: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找法网提醒,如果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