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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串通外人虚构债务,法院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时,女方串通外人虚构债务,法院经过审查之后,如果发现其确为虚构的债务,就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如何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呢?如果确定是虚构债务,女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下面进行一个梳理: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双方是否有约定,并且第三人知晓该约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以,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借款的第三人知道了此约定,那么第三人就只能向借款的一方要求还钱;如果第三人并不知道这个约定,那么他可以向任何一方要求还钱,如果未借钱的一方还了钱之后,可以要求借款的一方补偿。法院应当支持。
2.是否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所以,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借款时约定是个人债务的话,那么这笔债务就不是共同债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审查共同债务是否真实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债权人主张夫妻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九条规定,结合当事人之间关系及其到庭情况、借贷金额、债权凭证、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债务是否发生。防止违反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仅凭借条、借据等债权凭证就认定存在债务的简单做法。在当事人举证基础上,要注意依职权查明举债一方作出有悖常理的自认的真实性。对夫妻一方主动申请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应当结合案件基础事实重点审查调解协议是否损害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对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要求,注重审查基础法律关系的真实性。所以,人民法院会依法审查债务是否真实存在,根据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需要审查的事项依次核对(仅凭借条、借据等债权凭证很难认定存在债务),如果是虚构的债务,很难不被发现。
虚构债务的后果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所以,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旦发现夫妻一方有虚构债务的恶劣情形,法院会判决虚构债务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如果夫妻一方虚构债务,妨害了法院对案件的认定和审理,情节严重的话会对其予以罚款,拘留,若构成犯罪讹话,还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回到题主的问题上来,如果法院在审理时,发现了其债务为虚构的(也需要男方提供初步的证据来说明),那么就不会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且在财产分割时,根据情节轻重,判决女方少分或部分。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女方可能会被罚款或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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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出现造假证据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伪造债务以便侵占到财产是离婚案件中比较常见的问题。碰到此类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根据《婚姻法》,“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综上,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一方可能面对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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