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同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 同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 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简述婚姻无效的事由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 婚姻被宣告无效后都有哪些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四种。
【法律分析】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有:1、无效婚姻溯及力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关系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4、父母子女关系。(一)婚姻效力:根据相关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见相关规定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均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二)夫妻关系:根据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与第一点相同,由于自始无效婚与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不同,自始无效婚溯及既往,当事人当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可撤销婚无溯及力,在被宣告撤销前,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因而在宣告撤销之前,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也应当得到认可,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三)父母子女关系: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四)财产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同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同居是男女双方,不经过法律顺序,纯属双方自愿行为,当今社会较开放,此类现象並不少见。有好多青年男女,谈恋爱不久就很随便同居了,这类情况在当今现实生活中司空见惯。
同居短的3一5年,长的5一10年,到最后以分手为结局也不少见,倒霉吃亏的是女方。
在一般情况下,谈不上负法律责任,双方如果发生仼何矛盾,分手的很多,以我之见,只要双方自愿脱离同居关系就可以,谈不上负什么法律责任。
个别在同居中,涉及特殊触犯法律,事例不包括在内,不知大家怎么看,不当请指教。
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答案】:D
本题考核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1)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如,当事人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发生姻亲关系。
(2)对子女的法律后果
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是,无效婚姻男女所生的子女不认为是非婚生子女。婚姻被宣告无效,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同时,当事人必须妥善处理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当事人不能就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财产的处理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虽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同居期间会有各种收入,会形成共有财产,或负有一些共同债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对于这些财产或债务,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时,不是将财产绝对平均地一分为二,而是要考虑到双方对该无效婚姻的形成及存续等有无过失和错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或者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明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的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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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一、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后果如下:
(1)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该婚姻也是自始无效,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
(2)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
1、当事人是基于受胁迫而结婚的或者婚前一方当事人隐瞒其患有重大疾病;
2、在法律规定的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简述婚姻无效的事由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被宣告无效后都有哪些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后果包括:
1、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4、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5、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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