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民间借贷可不可以先扣利息再还本金和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什么意思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民间借贷可不可以先扣利息再还本金以及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什么意思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民间借贷中,偿还过多的利息可以抵本金吗
- 借款利息最高多少?可以先扣除利息吗?
-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什么意思
- 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当期利息没付计入本金是否合法
- 民间借贷时间长,利息超出本金,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 先付息的借条受法律保护吗
-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本金后可否申请执行利息
民间借贷中,偿还过多的利息可以抵本金吗
要给的,只是不能超过规定的利率,利息不超过年利率36%的,都需要支付的,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利息最高多少?可以先扣除利息吗?
最高是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拓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6日发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不可以扣你本金
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本金是贷款人应担供给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利息是在借款人对本金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产生的。如果本金没有交付给借款人,却让借款人支付使用本金的利息,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所以法律不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如果贷款人以地位和实力优势,迫使对方接爱这一不公平的条件,那么这项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款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它对于融通资金,互通有无,东路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借款分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借款。在借款合同中,借贷双方互相负有义务,贷款人有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提供贷款的义务;借款人有按约定的期限、数额返还贷款、支付利息的义务。支付利息是借款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在民间借贷中,有些债权人习惯在借款时,先将利息扣除,再将余下的借款给债务人。那么,在法律上,债权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可以先扣除利息吗?事实上,对于事先扣除利息,法律是有限制的,那除此之外,法律对民间借贷利息还有哪些限制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民间借贷可以先扣利息吗
在民间借贷中,我们经常遇到事先扣除利息的现象。表面看,出借方先将利息收回好象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其实该做法直接损害的就是出借方的利益(如果出借方有投资的目的)。
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
二、民间借贷利息有哪些限制
民间的借款,有的自行约定了利息而有的没有约定,对此法律上有何规定呢?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分具体情况:
1、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情况: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致无法确定的情况:
对此,我国法律规定在部分规定上是有冲突的,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只要借条上或借款合同上没有写要支付利息,那么出借方在还款期限内不能要求支付利息。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同样,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在实际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法官说了算,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3、明确约定的无息借款的情况:
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准许,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综上,是关于“民间借贷可以先扣利息吗”以及“民间借贷利息有哪些限制”的有关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应该已经对民间借贷的利息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在实务中,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纠纷,您还需要掌握充足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您的纠纷处理。如果您不知道应该如何收集证据的话,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什么意思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意思是指发放的贷款已经是扣除了利息之后的金额。一般来讲在银行办理贷款都是在贷款时间结束的时候,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利息。
但在民间金融当中,贷款的发放方经常会要求直接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再将贷款金额发放给贷款人。
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当期利息没付计入本金是否合法
1、民间借贷没约定利息,在还款期间还款的,认定为本金。
2、民间借贷如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没有约定利息,在还款期限内不能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如过期不还,当事人起诉的,可以请求对方支付还款期限次日起的利息。但新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利息每年不能超过本金的24%。
3、如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请求的是从起诉状副本送达到对方之日起的利息,每年不能超过本金的24%。
4、民间借贷起诉要注意诉讼期限,诉讼期限为最后还款日次日起计算两年,中途有证据证明有催缴的娥,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
5、可以参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
民间借贷时间长,利息超出本金,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民间借贷时间长,利息超出本金,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理清你问题的几个关键点:
一、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合法成立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因借贷时间太长,导致利息超出了本金(就是说你收到的利息可能已经远超本金了)。
三、目前,债务人已经没有偿还能力。
通过你提供的信息,可以知道,借贷双方对借贷关系应该是没有争议的,下面分析一下具体解决办法。
法律没有规定民间借款合同签订的最长年限目前,合同法关于合同签订有最长年限限制只有租赁合同,土地和荒山、草原承包合同等合同。对借款合同的最长年限没有不得超过多少年的要求。
所以,根据民法的“法无禁止既可为”的原则,所以不用担心借贷时间长短而影响合同的效力,影响权益的维护。当然,如果你们的合同到期后,一直按交易习惯进行下去,本身也不影响诉讼时效的延长,因为每一次的利息支付,每一次的债权主张,都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
利息超出本金是由于借款年限太长引起的,只要借款合同本身的约定不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就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只要你们双方约定的利息低于年息36%,且之前他也按照约定准时支付了利息,你获得的本息并不违反合同法,有是效的。
目前,国家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年息24%,但在24%到36%之间的利息,已经支付了的无权请求返还,属于自愿原则;如果没有支付的可以请求不予支付;以36%的利息计算,只要你借了3年的时间,利息就基本超过了本金,这本身并不违反法律。
法律只规定了利息的比例不得超过多少,并没有规定累计利息超过本金合同无效,所以不用为此而担心。
目前债务人无力还款,你该怎么办?我认为,这个问题要看你的真实想法:
一是如果你认为你的钱必须拿回来,那么你就收集好证据材料到法院去起诉对方,最后胜诉,固定了债权,等对方有钱,或者你新发现了财产线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
二是如果你觉得你收到的利息已经超过本金,觉得并没有吃多少亏,那么你可以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减免部分本金和利息,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方案,并立即开始执行,早是将这个借贷关系消灭了,这样估计更容易解决问题。
先付息的借条受法律保护吗
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的做法与法律规定的不符合,不受法律保护。
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的借款的要求和规定是不一样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支付利息,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有利息,也可以无利息,全凭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本金后可否申请执行利息
六个月内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关于民间借贷可不可以先扣利息再还本金,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什么意思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