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被迫叫家长犯法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公司强迫员工捐款合法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被迫叫家长犯法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公司强迫员工捐款合法吗
【山如画观点】不合法。是否捐款属于每个人的自主行为,一旦被迫,那性质就完全变了样。
我们每个人从小到大,大大小小的捐款也经历过那么几次。小时候老师总向我们灌输捐款光荣的思想,因此小时候每每学校要捐款,我总是回去缠着妈妈多捐点,每次妈妈被我烦的不行了才“免为其难”给钱,并且表示这不是一种光荣,还有可能造成压力。
小时候不懂爸妈的意思,工作后我开始理解了,因为赚钱真的不容易!我们对别人的灾难从不幸灾乐祸,或许有时候还会倾囊相助,但如果这种捐款并不出于我自身主动,而是完全被“指使”着慷慨解囊,那么这种感觉真的十分讨厌。
拿这次疫情举例,我们领导就在群里发话:每人至少捐100元,他个人捐300。领导说他自己都捐了,大老板一直在催促部门捐款,不能让场面太尴尬。看到这条通知的时候一种不悦感慢慢蔓延。
疫情当下为国家捐款本是应该,但也应是力所能及,疫情之下无法工作,没有收入,要求每人捐款100元属实过分。捐款本应出自自愿,表达心意,这样强迫,这个款捐的真是事与愿违。
强迫捐款这种行为在我看来绝对是不合理的,因为“强迫”,本身就是错的,为什么呢?
一、法律不支持强迫捐款从现有条例出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欺骗及诱导捐款。
另外《慈善法》第三十二条也同样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扰乱社会公众秩序。
可见,暗示或强迫捐款都是不合法的,当然啦,领导,领导的领导,这一层层的发配任务目的明确,捐款意向本身没问题,只是方式的错误。如果捐款随个人心意,那么我相信大部分人也会选择乐善好施。
二、强迫员工捐款属于道德绑架中华传统里面助人为乐从来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在身边的人或者陌生人出现困难,我们力所能及的帮一把也未尝不可。但这里突出强调的一直都是力所能及,舍弃小我完成大我的人从来都在少数,如果个人经济实力不允许,但公司非要我们捐款多少多少,那么一切都变了味。
帮助他人从来都不是义务。熟话说我帮你是我愿意,我不帮你也是合理。如果公司上升到个人品质问题,通过表示不捐款就不善良这种暗示来逼迫员工捐款,那么这种道德绑架何谈善良?
世事维艰,彼此善良,互不为难才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三、破坏了捐款自愿原则从始至终我们都在强调捐款实属资源,强迫捐款便是破坏了捐款自愿原则。没有人喜欢被强迫,领导利用个人威信强制要求捐款,给人感觉实在被动。如果遇到公司一些脾气较硬的的职工,直接当场驳斥领导,那场面肯定更加尴尬,大家都不好看。
总结,强制捐款本身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捐款属于个人行为,全凭个人意志做主。话说得好,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人家想捐多少就多少。
每个人都应该拥有选择捐多少的权利,捐款是一种爱心,爱心不应定义标准,只有由心出发,才是一种快乐!
家长用录音、视频状告教师,这样对自己的孩子好吗
家长用录音或视频状告老师,凸现家校矛盾,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家长不信任老师的表现,同时也是师德较差教师被推向道德审判台的悲哀表现。但凡是师德好的老师,轻易不会被家长闹到取证的地步。但问题远不止这些,下面我具体分析一下。
第一,从积极的一面来看,教师行得端,走得正,绝不怕被录音或录视频。
我们都知道教师从事的是阳光职业,只要行得端,走得正,绝不会怕什么录音和录视频,因为现在网络上有很多免费的教学资源,且还都是课堂教学的直播呢。为什么这些教师敢于这样做?就是因为这些教师敢于把自己的教学过程展示出来,既可以让有需要的家长下载学习以辅导孩子,又能让自己被更多人知道。因此说,录音与视频这东西,从积极的一面来讲,并不是什么坏事,关键看持什么心态去面对了。
第二,从消极的一面来看,录音或录视频会成为家校矛盾的焦点。
一般来说,家长想获得教师上课过程中的现象录音或视频,大都是通过给孩子配备相关的工具才能做到。但是问题来了,家长以什么样的理由让孩子在课堂上录音或录视频呢?自然是孩子以往受到了老师的不当批评与责罚,导致孩子内心不满或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家长与老师沟通后无果才不得不出此下策。但是,如果家长们都普遍这样做,就很容易让孩子在听课学习过程中分散精力,况且当录音或视频被家长当作证据去告老师时,是否考虑到以后孩子在学校怎么办?又让孩子怎样看待老师,以及如何与老师相处呢?
第三,建议家长从教育的角度去培养孩子好习惯好品质,避免滋生事非。
录音或视频这东西,往往是家长被动保护孩子的举措,也充分暴露了家长平时忽视家庭教育的重要功能,导致孩子平时不能在家里被严格管教,自然到学校课堂上不能认真遵守纪律,才导致老师在维护课堂秩序时,不得不用批评或责罚手段。但是如果家长明事理的话,你认真想想,平时你重视对孩子进行认知和分辨的养成,重视家庭规则的构建与实践,是不是就可以让孩子养成自觉遵守规矩的好习惯?将好习惯带到课堂上,还会发生违反课堂纪律而被老师责罚,或者说不当责罚的现象吗?
第四,对于广大教师来讲,你应该了解家长和学生,教育和管理要个性化。
老百姓们常爱说一句玩笑话,说:“不打勤,不打懒,单打那不长眼。”意思很简单,就是对教师来讲,你得学会看人识人,在教学秩序管理过程中,你得抓住重点目标,绝不能滥用批评或惩罚手段。如何做到这一点呢?就是教师要学会调查研究,一个班就那么多学生,为何不多了解家长的素质呢?为何不做一个调查问卷看看哪些家长支持严格管理学生呢?为何不在教学秩序管理活动中采取艺术化管理措施呢?说白了,这就考验着教师是否能把工作干出技巧,能否把个性化管理灵活应用了。
结束语:家校矛盾不是现在就有,只是现在更为尖锐化,如果家长们不提高自己的育儿素质,不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即便你再录音或录视频,你最终还是没有把目光放在合理教育孩子上面。如果让孩子成了家校矛盾的牺牲品,我看家长的责任要大很多。因为你没有教会孩子保护自己,因为没有好习惯养成而经常违反纪律,才招致被责罚的后果。不知道我这么说,家长朋友们是否赞成呢?因为教师群体中良莠不齐的现象是客观存在,而教孩子学会保护自己,不惹事,不违纪,才是以不变应成变的上上策。
女儿在学校被班主任以各种理由刁难停课,作为家长应该怎么办
换班或者换学校!
我是老师,也当过班主任,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不用再费力的沟通交流了,直接找年级主任或者校长,换班!如果条件允许,换个学校。
孩子不受老师待见,从两方面找原因,首先是孩子自身,是不是存在让老师和同学厌恶的行为。如果有,作为家长,面对现实不偏袒孩子,帮助孩子改正。
我们班曾经有个男同学受同学嘲讽排挤,他觉得自己很善良,只不过说话太直而已,然而真实情况是他习惯和别人勾肩搭背,认为这样亲昵,男孩讨厌他,女孩也讨厌他,而且他的口头禅挺欧美范的,开口就是“宝贝儿……”谁受得了?
如果孩子有一些不好的令人厌恶的行为习惯,一定要勒令其改正。
如果没有,纯粹是老师不喜欢这个孩子,那就是老师的问题了!为人师者并不都是合格的有为青年。有些老师在有些方面的素质真是不堪一击。
老师也是普通的人,不要神话他们,人的劣根性在一些老师身上表现的更为明显。我们每个人都有和自己频率相同的人和日常不兼容的人,老师也如此!他和你的孩子犯冲,素质又达不到平等相待,干嘛让孩子受委屈?
不管是孩子的原因还是老师的原因,到了这种处处针对的地步,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当务之急就是转班!
以前农村有种嫁娶方式叫换亲是真的吗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陈旧的观念,多少也体现了人们的思想意识。“无后为大”也就是男子必须娶妻生子,繁衍后代。但是,对于家庭非常贫穷,或身有残疾,甚至是患病的男子,想说一门亲事,娶回媳妇谈何容易?不过,只要家里还有未嫁的,或离异的女孩(人),这事便可迎刃而解。即以前另一种嫁娶的方式――换亲。
“换亲”究竟是怎么回事?
“换亲”也叫“换头亲”,过去比较普遍,现在也零星出现。一般来说,“换亲”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年轻人的“亲换亲”,另一种则是“老配老,小配小”婚姻。年轻人“亲”换“亲”的婚嫁方式前两年,我村里也出现了一桩“换亲”的婚姻。他与我本家,前因后果也了解多。他的妹妹还不到15岁,便嫁给了快40岁的男子。本来这门婚事纯属“不正常”,毕竟两人年龄悬殊太大。但是,男方父亲(无母亲)答应将自己女儿嫁给儿媳的哥哥。
这种“换亲”的婚姻是不用互相支付彩礼的,在很短的时间内,这两门亲事同日举行,即“一出(嫁)一进(娶)”。婚后一年多,那“小媳妇”便生下了一个儿子,三年不到,又生下了二胎。还是年龄太小了,抓儿育女,自个都脏兮兮兮的。她的丈夫又彻夜不归,经常去别的女人家,她根本不知道丈夫还有过短暂的婚姻,还有“偷鸡摸狗”的毛病。她怒而不敢言,经常被丈夫打得鼻青眼肿,婚姻至今仍在维持着。
她的哥哥娶到的嫂子,其实,应该叫她嫂子才对。却与自己的哥哥同房不同床,结婚不到半年,闹着出门打工,从此杳无音信。向她哥要人,她哥说,你又没掏一分彩礼,怪你自个没本事领不住人。话再说得多了,“妹夫”拳头会抡起来,也不用说拿他的妹妹出气,他也只好悻悻离去。他因为有过婚姻,又家庭太贫穷,还生性懒惰,40多岁的人了,现在靠政府的低保与母亲相依为命。
“老配老,小配小”的婚嫁方式我的二姐就是“老配老,小配小”的婚约。在“三年自然灾害”的年代,为了活命,父母还是狠心的将我二姐送给了别人。。那人姓杨,孑然一身,我二姐便被他收为养女。后来,二姐的养父在别的介绍下与邻村一寡妇相识。这寡妇也苦命,丈夫早年已患病而死,她吃糠咽菜,含辛茹苦拉扯着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是为了活命,穷寡妇想把自己嫁了,也好让儿子有个好的归宿。
寡妇要嫁人也不是受禁忌的年代了,但是这寡妇嫁人总是考虑这样一个条件。即对方有女儿待嫁或离异。其意不言自明,为儿子“物色”媳妇。甭说,二姐养父家是最佳的选择。只是当时二姐才八九岁,那寡妇的儿子快20岁了。寡妇与二姐的养父达成了协议,她嫁可以,让我二姐做童养媳。六年后,二姐还是做了寡妇儿子的媳妇。
如今,二姐已经是62岁的人了。几十年来她过得并不愉快,我那个姐夫木讷、怪异、懒惰、多疑,家中的大小事都要二姐出头,就是种地,也非二姐莫属。二姐还曾几次自寻短见。今年的农历十月初一,二姐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为父母“送寒衣”。她跪在父母的坟前,大声号陶“爸、妈,你们这辈子把娃害惨了……”
与其说“换亲”是一种婚嫁的方式,不如说是落后时代的产物。看似成全了两门亲事,其实,是酿造了苦酒,也是一种糟粕。无论“亲换亲”,还是“老配老,小配小”的婚姻,注定都是不幸福的。时代发展了,人们的观念也改变了,以自由恋爱的婚姻成为一种潮流。但愿再穷也不要重蹈“换亲”的覆撤。
好了,关于被迫叫家长犯法吗和公司强迫员工捐款合法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