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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是农村户口能否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能否继承老家房屋和土地)

admin1周前802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子女不是农村户口能否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的问题,以及和子女“非农户”,能否继承老家房屋和土地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独生女有继承父母承包地的权利吗
  2. 子女“非农户”,能否继承老家房屋和土地
  3. 农村出嫁女有权续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吗
  4. 分家三十年,老人户口在我户上,土地我一直种,弟兄有权分地吗
  5. 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6. 非农户口能继承农村父母的耕地补偿款吗
  7. 非农户口可以继承父母的农田土地吗

独生女有继承父母承包地的权利吗

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说,就看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子女是不是和父母在一个承包单位,如果是在一个承包单位,也就是说,在一个土地承包证上的,那么,父母去逝以后,子女是完全可以继承父母的承包地的!

其次,如果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子女和父母不是一个承包单位,也就是说,子女和父母不在一个土地承包证上,那么子女就没有权利继承父母承包的土地!

三,父母去逝,子女没有权利继承父母承包的土地,将由集体抽回,分给原小组的新增人口!

以上纯属个人看法,如有不同观点,请来评论区评论!

子女“非农户”,能否继承老家房屋和土地

现在大家都知道,土地(包括宅基地)主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及使用权归个人。这就是三权分制。而且,取得土地{包括宅基地)承包权及使用权的,必须是本村村民。外村村民及户口己转出去的人,是不能取得土地(包括宅基地)的承包权及使用权的。

子女既然"非农户口",说明他户口己转走,己非本村村民,所以,当父母去世后,他无权承包、使用这土地及宅基地。

宅基地上的房子,属父母的私有财产,其子女可以继承。虽按政策宅基地主权属村集体,户主去世后无人使用,村集体应收回。但上面房子尤在,且有继承人。房子不得强拆,子女方可继续使用。又有宅基地随房走的精神,所以,宅基地暂时也不可收回。只有等上面房子倒塌后,或房主自愿拆除后,宅基地村里收回另行分配。

农村出嫁女有权续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吗

如果父母还健在,有权续承土地承包权。

因为女方虽然出嫁了,但是仍然还有养老的义务。作为女儿,她要依据土地,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入,以此来维持自己父母的生活。如果父母都不在了,这个时候应该就没有承包权了,因为她的户口已迁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一个成员了,一般是不再回来承包土地了,但是如果户口没有迁走,还是能承包的。

分家三十年,老人户口在我户上,土地我一直种,弟兄有权分地吗

你好,分家三十年,老人户口在你户上,老人去世,兄弟是没有权利分地的。

分家三十年,也就是说三十年前你和父母是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三十年前也就是1990年左右,那是我国八十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改革,开展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承包地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分配,也就是按户口本上实有人口确定承包地的数量,那时你和父母在一个户头上,所以你和父母的承包地是村委会按你和父母的人头数确定的。

1998年左右,第一轮承包期到期,我国开展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不变政策,至2027年结束。这期间,农村承包地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所以老人去世了,人口减少也不会减少你户头上的承包地,老人的地属于这个户口本上现有人员的,不在户头上的兄弟也不能分地,因为承包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不是私有的,不存在继承问题,销户后承包地由村集体全部收回。

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子女能否继承父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国虽然每个公民享有合法的遗产继承权,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子女想要继承是有条件限制的。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

2,最新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

当父母去世之后,子女户口都和父母在一个户口簿之内的,由于承包家庭户还在,因此承包经营权不变,由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如果子女户口迁出父母所在经济集体的,是不能继续承包父母生前所承包的土地。

出嫁女儿,如果在婆家没有分得土地,原来在娘家承包的土地任然属于本人。这一点不论户口迁出与否,也不论出嫁到农村还是城市。但是继承父母承包的土地,除非是独生子女,且愿意经营农村土地的,可以继续承包父母生前承包的土地经营权。

非农户口能继承农村父母的耕地补偿款吗

对于非农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耕地补偿款的问题,我给的答案是能继承的。因为,父母的耕地补偿款是你父母的财物,父母去世后,法律上应有子女继承,若父母有遗嘱做其他安排的除外。至于这个耕地补偿款在几个子女间如何分配,是平均分还是要考虑某一子女对耕地日常管理的付出而有所侧重,应由子女一起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有的人说不能继承,那是把耕地和耕地补偿款搞混淆了。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除土地上属于私人所有的财产外,其子女无权继承土地(除非是林地)。由于子女为非农户口,不具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获得条件,因此也不能重新获得那块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即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土地(耕地)上的被继承人生前的承包收益,而不能继承耕地的土地承包使用权。

非农户口可以继承父母的农田土地吗

非农户口可接替父母承包田土,因为政策再延长承包三十年,在这三十年里非农户口儿子接替父母种田没异议,总比荒了好,我想政府也会鼓励的,只怕没人种呢。

关于子女不是农村户口能否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权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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