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承运人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和海商法承运人责任限额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汉堡规则对承运人的规定
《汉堡规则》的全称为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逐步提高,1976年在贸易法委员会召开的第9次会议上通过了《汉堡规则》最后草案的修正案。1978年3月,该公约在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外交会议上正式通过。《汉堡规则》已于1992年11月生效。公约的主要内容有:
1.承运人的责任基础。《汉堡规则》在承运人的责任基础上采用了完全的过失责任制。《海牙规则》和《汉堡规则》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均为过失责任,但由于《海牙规则》有关于承运人航行过失免责的规定,因此是一种不完全的过失责任制。《汉堡规则》取消了承运人对航行过失的免责,因而是完全的过失责任制。同时,《汉堡规则》还采用了推定过失责任制,即在货损发生后,先推定承运人有过失,如承运人主张自己无过失,则必须承担举证的责任。
2.承运人的免责。《汉堡规则》取消了承运人对船长、船员等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及火灾中的过失免责。但在火灾的举证责任上进行了妥协。依《汉堡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对火灾所引起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负赔偿责任,但索赔人需证明承运人、其受雇人或代理人有过失。然而,由于货物在承运人的掌管之下,特别是当船舶在航行途中时发生的火灾,货方是很难举证的。因而,可以说承运人仍然可以间接享受到火灾的免责。
二、航班延误补偿标准
1、赔偿标准1延误预计在1—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航班,及时向旅客提供餐饮。
2、赔偿标准2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还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
3、赔偿标准3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
4、该规范提出,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不正常,航空公司不承担补偿责任,机场或航空公司协助旅客联系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相关费用由旅客自理。不过,也有例外:任何原因造成航班在经停站延误,航空公司应根据需要向经停旅客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和住宿场所,如航班备降。
5、航空公司在客票列明的离站时间24小时前已通知旅客航班取消,旅客接受变更航班或者选择退票,将无需补偿。如向旅客提供其他航班或其他运输方式,使旅客在原预计到达时间之后4小时内到达最终目的站,但旅客放弃该服务,也无需补偿。
三、飞机延迟怎么要求补偿
飞机延迟后可以向航空公司索要补偿费用根据《民航自愿补偿规定》,延误超过时的,航空公司应提供免费餐食和通讯,延误超过4小时的,应提供免费住宿;若延误时间超过6小时,可按实际情况向航空公司索要一定的经济补偿费用但是,如果延误是由于不可控的天气等因素导致,航空公司有可能不予补偿,这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决
四、飞机延迟1个小时赔偿怎么算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飞机延迟1个小时或以上,承运人需向旅客提供一定程度的赔偿和服务,一般为延误时长相应的旅客服务费,如果延误时间超过2小时,还需要提供一些基本的生活服务。
2、所以,飞机延迟1个小时的赔偿为相应的旅客服务费,具体金额取决于航空公司的政策和旅客所购买的航班等级。
3、如果旅客遇到上述情况可以向航空公司索要相应的赔偿和服务。
4、旅客如果预订机票可以提前查询航空公司的政策,了解相应的赔偿标准,这样可以对自己的旅行有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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