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帮别人借贷犯法吗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帮人贷款走帐有什么风险,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帮别人借贷犯法吗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银行过桥业务违法吗如何判断
银行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
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在“贷款人在银行贷款到期后无法还清”的前提下产生的,在经济下行时期,一些闲钱很多的人(或公司、团体)发现了这个情况,便设想了这种“我替你还款,贷出来之后立即还给我”这种“桥梁式过渡业务”。
也就是说,提供“过桥资金”业务,是银行之外的有钱人制造出来的。
过桥业务违法吗?泛泛而言,货币也是一种商品,从事这种业务是不违法的。
但前提是,你不能有任何违反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如利率限额(超36%不受法律保护),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涉及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甚至在遇到意外“桥断了”(本以为银行贷款归还后很快能在此贷出,但,银行收贷后“断贷”,不再放款了),你是否涉及“暴力催收”。
从过桥业务的实际操作来看,本质也就是相当于“你借点钱给我用些天,等我过几天来钱了就还你”,这种普通的民间借贷。只不过有区别的是,借贷的钱用途是很特别而已。
如何判断过桥业务是否违法?目前来说,很难“事先判断”。因为“不受法律保护”≠“违法”
我们说,“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并不是指“你参与了借贷给钱的人就违法了”——这有本质的区别。
“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在于“一旦产生纠纷去打官司,法院可以不受理”或者说“对超过36%的部分不认可”。并不是说:“所有收过利率超过36%的放款人一定回去坐牢”。
——否则,要真是“触及了就会犯法”,那意味着“你找朋友借了10万元,突然一年爆赚100万,给他20万回报”朋友接收了你的20万一定得坐牢,这不很扯么?
所以,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当下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有如下意思表达“民间借贷利率超过36%,放款人当处3个月以上监禁”,也就是说,过桥业务实质是一种民间借贷,只要双方没有实际违法的行为发生,那么是很难判定是谁、触犯了什么法律的。
民间借贷违法吗家里有闲钱可以拿去放贷吗
违法倒是不违法,至少目前为止是这样,但有一点,如果你的钱是从银行转贷出来的话,有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这就违法了。
其实我觉得现在的民间借贷很多已经背离了初衷,最初的民间借贷应该是基于宗法血缘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所产生的零星短期借款周转行为,但现在几乎已经成了经营盈利性行为了。我记得几年前曾经有个别省份以非法经营罪立案,查处了部分民间借贷行为,在司法界争议非常大。而且民间借贷案件很容易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产生纠葛。
最近法院也关注了这个问题,部分地区设立了职业放贷人制度,对职业放贷人的案件是从严掌握的,相关借贷合同可以被认定无效。还有部分法院联合税务部门对民间借贷案件执行回来的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然如果你的钱是自有的话,放个一两笔应该问题不大,但我关注金融和借贷行业多年,我要提醒你的是,现在借贷市场的行情非常不好,风险非常大,如果真的很想做,我建议你做抵押贷,选择相对较优质的抵押物,把年利率控制在10%左右,拒绝暴利,拒绝贪念,这样你的风险比较可控一点,能走的更长远一些。
以上内容还是2018年回答的,不想无意间成为爆贴,进入2019年,情况发生一些变化:2019年7月23日,《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自2019年10月21日施行。我补充贴上来,大家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二、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但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2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7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
三、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接近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额、数量起点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一)2年内因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
(二)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
前款规定中的“接近”,一般应当掌握在相应数额、数量标准的80%以上。
四、仅向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出借资金,不得适用本意见第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罪量刑时应当与向不特定对象非法放贷的行为一并处理:
(一)通过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
(二)以发放贷款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发放贷款的;
(三)向社会公开宣传,同时向不特定多人和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
五、非法放贷数额应当以实际出借给借款人的本金金额认定。非法放贷行为人以介绍费、咨询费、管理费、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名义和以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等方式收取利息的,相关数额在计算实际年利率时均应计入。
非法放贷行为人实际收取的除本金之外的全部财物,均应计入违法所得。
非法放贷行为未经处理的,非法放贷次数和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等应当累计计算。
六、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为强行索要因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纠集、指使、雇佣他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索要债务,尚不单独构成犯罪,但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的规定酌情从重处罚。
以上规定的情形,刑法、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有组织地非法放贷,同时又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的,应当分别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侦查、起诉、审判。
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的,据以认定“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起点标准,可以分别按照本意见第二条规定中相应数额、数量标准的50%确定;同时具有本意见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可以分别按照相应数额、数量标准的40%确定。
八、本意见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对于本意见施行前发生的非法放贷行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2011〕155号)的规定办理。
国有企业之间无息借款是否合法
1.企业间的借贷,以前是不允许的。被认为是违反了金融监管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但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出来以后,一般而言企业间的借贷也是合法且有效的。2.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也可以没有利息。现行国家保护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为24%,24%-36%之间,当事人愿意支付也可以,超过36%的,超过部分无效,可主张返还。3.因此,国有企业之间的无息借款一般也是合法的。4.特殊情况下,企业间借贷合同无效,如违法合同法52条(合同无效五种情形)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14条:(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银行为了让债权人还款,联系小额贷款公司给债权人贷款还银行,这样合法吗
这种情况如果被查到,很容易被抓,因为这是不合法的行为,有些银行为了填补坏账,或逾期率,会跟其他金融贷款公司进行合作,然后给介绍给有需求或逾期坏账的借款人过去,走明显是不合规的。
银行介绍债务人到金融公司贷款,第一是为了填补银行的坏账率和逾期率,第二也可以从中获利,相当于银行是作为第三方中介,贷款成功了,金融贷款公司可以视情况返点给银行。
当然,也有存在是借款人主动联系银行业务员,在银行借了资金可能还不够,就帮忙介绍给正规的金融贷款公司,一起凑金额,达到需求。
所以这种情况是存在的,理论上也确实不合法,现在贷款用途都有明确规定,不能用于借新还旧,或其他违规操作。
帮人贷款走帐有什么风险
帮人贷款走账,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你就涉嫌贷款诈骗罪。从税务的角度出发,你必然需要做账来填平这一笔收支,那么你就涉嫌做假账了。
不过除了专门帮人走账的公司,愿意帮人贷款走账大多都是朋友,亲属什么的,也不太好拒绝,那么就得看被发现的可能性。虽然我们说面对法律,不要抱有一丝侥幸。但是如果该笔贷款没有出现问题,走账的账目对得上,其实主动来查这件事的不多。毕竟中国地广人多,要管的事可不少。
那么在帮人走账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首先不熟悉或者陌生人,肯定是不走的,给钱也不走。毕竟你不知道他的贷款来源,贷款方式,已经贷款的意图。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牵连到自己,坐牢可能不会,但是麻烦事一定是不少的。万一牵扯到一些重大的案件里,自己就得不偿失了。
然后走账,必然要过公司账户,那么就得做账,涉及到的税收不要忘记,贷款金额太大,税收可不少呢?亲兄弟明算账,帮忙也不能自己往里面搭钱,还是要让财务算清楚做账的税费。
最后呢,就是偶尔操作没关系,如果操作的比较多,就要注意贷款的项目了。比如你是装修公司,那么贷款走账的项目必然是信用贷款无抵押的,用途必然是装修,大多数会是公积金贷款。这时候如果出现抵押什么字样,那就得注意了。
总之,万事小心,不要能力范围内的忙能帮就帮,还是得看看风险的。帮人贷款走账,其实不是什么太麻烦的事,风险一般不大,除非有心算无心,挖坑给你跳。
信息收到贷款成功资金到账。但是款给别人了。银行违规吗
银行没有违规!借款客户信息收到贷款成功,资金到账,但款是给别人了。这是因为根据国家银保监会规定,贷款达到一定额度都要进行受托支付。银行是按这一要求,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购销合同中约定的贷款资金用途和收款人账号,直接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了!
利用别人公司贷款,对方向你收取贷款服务费合法吗,有何依据向法院提出起诉,法院会支持吗
贷款服务费是需要在贷前沟通协商好,明确收费事项和收费金额,并在服务费用清单上签字确认后,受法律保护!
你这个问题如果事先大家???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肯定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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