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关于北京海淀区拆迁补偿的规定

admin1周前1409

2021年海淀区拆迁任务

视情况而定,上庄村不是保留村庄,由区级主管部门已安排了村庄腾退计划,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调查,正在筹措腾退资金,待资金筹备完成开始拆迁。

一、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第1款: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因此,只要是拆迁方说,先搬迁后补偿的,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最终的目的就是是先拆除老百姓的房屋,让老百姓没有地方住,并且处于不利的地位,从而进行施压,降低补偿款,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房屋拆迁,一定要先拿到补偿,然后再搬迁。

二、房屋征收补偿不能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均价的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第1款: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因此,被征收的房屋价值,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所以,房屋拆迁补偿的价格低于周边同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均价,那么,你的补偿肯定是不合理的,因此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建议你及时进行维权。

三、严禁任何逼迁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第3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因此,不仅强拆是违法的,断水、断电等逼迫当事人搬迁的行为,也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四、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调换的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北京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871d6aa43b727bff.html

相关文章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