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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法院是否支持
- 交通事故中,己方全责,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合理吗
- 交通事故汽车折旧费法律支持吗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向他索赔车辆折旧费么
-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车辆折旧费吗
- 交通事故的折旧费打官司赔吗
- 交通事故折旧费法院支持吗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法院是否支持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中,己方全责,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合理吗
您好,一、目前法律中暂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赔偿问题做出的相应的规定。所以在实务中全国各地在判决上也是五花八门。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折旧费的,大都予以支持,否则得不到的支持。而且在实践中,对车辆折旧费的评估和鉴定也不易做出.一般都建议律师在实务中告诉当事人,让当事人自己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诉讼,因为这个标准不好衡量。二、关于车辆折旧费向谁索赔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目前在国内很多保险公司一般对车辆折旧费都规定了免责事由,即折旧费不属于保险理赔的范围,他们从《保险法》的角度给出了理由,我国保险法的赔付的原则是只赔偿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一般都把折旧费列为间接损失,所以都不予理赔。那么对受害者来说该怎么办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就像人遭受侵权之后是一样的,无论怎么修复都不可能和以前没有发生事故时一样,所以这块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大家也是都能感觉到的,举个例子说:假如一辆刚的奔驰被追尾,少则喷漆、钣金上千元,多则达上万元,修复了之后再到市场上交易,肯定和没有发生事故的同等规格的车辆价格便宜,所以主张车辆的折旧费在实践中是能够理解的。三、对车辆折旧费的问题,目前没有法律规定,以后会有相关的法律出台。综上:关于车辆折旧费的问题,一般在实务中由当事人自己协商,即只能向向侵权人主张,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其次,在法庭上向对方主张此项费用,要有折旧的评估或鉴定报告,否则即使主张,也很难支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对于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对于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交通事故汽车折旧费法律支持吗
汽车折旧费法院是不支持的,因为折旧费不属于法院支持的赔偿范围,在审判交通事故时是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计算的。车辆折旧费是指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表现形式,它是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更新车辆,以维持运输再生产的费用。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车辆折旧费如何计算:
(一)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如下(最低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
(二)因此,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三)即使是二手车,其折旧年限也是从购之日算起5年。比如,某皇冠车购买价值人民币300000元,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该车残值=300000元*5%=15000元月折旧率=(300000元-15000元)/60个月=4750元用了三年,折旧费=4750元*36个月=171000元。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是需要赔偿的。现在汽车在被撞之后,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向他索赔车辆折旧费么
你好,对于交通事故中车辆受损产生所谓的“折旧费”问题,其实争议由来已久。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讨论最为激烈的就是机动车“贬损价值”应否给予赔偿。支持者认为,车辆折旧费是车辆客观存在的,即使车辆停运,车辆折旧仍必然发生,导致车辆使用年限减损,更何况车辆依旧使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对于以后车辆出卖价格也会产生不良影响。而且从民法基本原理来看,有损失即有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就机动车“贬损价值”的赔偿作出规定。主要还是存在车辆鉴定市场不规范、我国每天事故发生次数较多、贬损价值广泛存在不值得进入司法程序等客观原因。
同时,由于司法解释未对该问题作出明确回复,各地法院在裁判相关案件时也各有考量,结果不尽相同,但大部分持否定态度。如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车辆折旧费诉讼请求就认为,车辆折旧费的认定受机动车车况、用途、市场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多变性和不确定性,法律及司法解释中没有因交通事故对车辆折旧费进行赔偿的规定,所以当事人要求赔偿车辆折旧费的主张不能成立。江西省高院也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尚未明确规定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折旧损失和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属于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驳回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由此可见,在法律上要求赔付车辆折旧费是不可行的。建议你与对方多加协商,妥善处理后续修理、赔偿事务。
【法律依据】交强险第十条第三款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车辆折旧费吗
需要赔偿车辆折旧费:1、现在汽车在被撞之后,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2、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4、公民的任何财产受到他人伤害所造成的损失,都应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
交通事故的折旧费打官司赔吗
交通事故的折旧费打官司不一定会赔。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肇事者要赔偿对方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贬值损失,所以折损费的索赔没有法律依据,肇事者可以不予赔偿,但是对于车辆被撞给车主带来的财产损失,车主可以要求肇事者予以赔偿,按照损失发生的市价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请求折旧费一般需满足下列条件:
1、请求赔偿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或过错较低;
2、受损车辆应属于车龄较低的新车,一般不超1-2年;
3、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程度要非常严重,必须是关键部位受损;
4、损失必须经过相关物价或评估机构的鉴定,折旧率和数额确定的;
5、最好有出售意向或已经善意出售的。
法律支持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有: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交通事故折旧费法院支持吗
交通事故折旧费法院不支持,相关规定如下:
1、交通事故一般是没有折旧费赔偿的,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
2、事故期间车辆的维修费用和合理的代步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折旧费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一般不支持。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好了,关于交通事故折旧费法院支持吗多少钱和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法院是否支持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