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依旧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生活让双方都无法平静下来。离婚前经常和丈夫吵架的妻子,离婚后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被对方打了一顿,还得打官司养伤。昨天,宣武区法院小岭卫生法院裁定,打人者赔偿前妻医疗费和误工费2170元。
林迪和周同生于1983年结婚,第二年有了一个女儿。夫妻不合,经常吵架。去年9月,法院判决他们离婚。因为经济很困难,法院判决离婚后,两人仍住在一起,周统住在北房,林迪住在南房。据林迪说,离婚后,两人的关系仍然很紧张。周同生经常打破家里分享的东西,打自己。她和女儿过得很辛苦。
今年2月25日下午,林迪与周同生就共同欠款和住房问题进行了交谈。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周同生拿起斧头向她冲去。她害怕转身逃跑,但周同生在一个村庄的河岸上追上了她,把她撞倒,用斧头砍了她的腿。斧头被周围的人拿走后,他从地上捡起砖头,猛砸在她的头上。受伤的林迪不得不报警。她在同一个省周被警方拘留了10天,但她在医院花了数千美元的医疗费。伤愈后,林迪将周同生告上了法庭。(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