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是不正当竞争关系中的一种。除此之外,不正当竞争关系还有虚假广告、低价倾销等。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在于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商标侵权是同一商标侵权人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品符号,不正当竞争主要体现是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一、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关系
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工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不正当竞争是对方在想同行业、相同领域、注册与原商标持有人类似的商标来在相同市场进行销售。商标侵权是模仿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来销售相同产品。两者有些相同近似。不正当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限制,商标事由商标法限制。
二、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区别
不正当竞争是对方在想同行业、相同领域、注册与原商标持有人类似的商标来在相同市场进行销售。商标侵权是模仿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来销售相同产品。两者有些相同近似。不正当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限制,商标事由商标法限制。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三、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能否同时主张
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同时主张。企业和商户在注册商标之后即享有该商标相关的法律权益和权利,其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侵犯其商标权利。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包括商标相关不正当的注册、侵权、冒用等行为。提示:在同一个案件中可同时主张对方对于商标的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只要有相关事实依据证据,可请律师协助同时以多种理由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