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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公产房怎么分割财产,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律师给你解答

admin1周前723

    公产房,是指由国家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房,在目前一般的婚姻家庭财产中,所占比例不大。但由于其产权的特殊性和政策的限制,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对公产房的分割存在较大的争议。

    离婚时公产房怎么分割财产?

    1. 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购买公产房,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购买公产房,并取得房屋产权的,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的分割。

    2. 夫妻双方婚后按揭贷款购买公产房,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婚后按揭贷款购买公产房,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取得房屋产权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对房屋的所有权有争议的,而不能协商解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待当事人取得该房屋的完全所有权后,如果仍有争议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 公产房拆迁后取得的补偿款或安置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公产房拆迁后取得的补偿款或安置房,应当根据拆迁时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拆迁政策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产房,且在婚后由夫妻共同居住和管理使用,在拆迁时夫妻双方又未取得拆迁安置补偿或者房屋产权的,那么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应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产房,且在婚后一直由夫妻共同居住和管理使用,在拆迁时夫妻双方也未取得拆迁安置补偿或者房屋产权的,那么拆迁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应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对拆迁补偿款或安置房有争议的,应当根据拆迁时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拆迁政策进行分割。

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律师给你解答

    在离婚的纷争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其中,公产房的分割更是复杂,因为它涉及到产权、使用权、价值等多方面因素。本文将邀请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的问题。

一、公产房产权的认定

    要了解公产房的产权情况。公产房是指由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有使用权但没有产权的房屋。产权不明确的情况下,容易导致双方在离婚时产生纠纷。因此,在分割公产房前,双方应首先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属。

二、公产房的使用权分割

    在确认产权后,双方需要对公产房的使用权进行分割。在实践中,有几种常见的分割方式:

    1. 直接协商达成共识

    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直接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房屋的使用权,或者根据实际需要协商使用时间。这种协商达成的方式比较简单,但在双方分歧较大时,可能无法解决问题。

    

    2. 通过第三方评估确定使用权

    当双方无法就使用权达成一致时,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可以根据房屋的情况和双方使用需求,给出合理的使用建议。这种方式相对公正,但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评估费用。

三、公产房的价值分割

    除了使用权分割外,公产房的价值也是离婚时财产分割的重要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公平分割。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第三方评估机构来确定公产房的价值,然后根据双方的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分割。在进行价值分割时,除了房屋本身的价值之外,还应考虑到房屋内部的装修、家具等附属设施的价值。这些附属设施往往也是双方争夺的焦点之一。

四、公产房分割的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公产房的分割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和考虑因素。例如:如果公产房是由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的,那么该方通常享有较大的权益;如果公产房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那么出资方通常享有较大的权益;还要考虑到双方的居住需求、子女抚养等其他因素。

    公产房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法律规定。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意见,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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