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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依据是什么(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依据是)

admin1周前674

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依据是已满16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14至16周岁犯法定罪行的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等。

一、

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依据

  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依据如下: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

刑事责任都有哪些种类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责任的种类如下: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刑罚,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三、

刑事责任几年内不能再追究

  刑事责任几年内不能再追究,要看实际情况。

  刑事案件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刑事案件已经被立案或者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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