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离婚后读研究生了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还需要负坦孩子的学费吗)

admin1周前570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的知识,包括离婚后读研究生了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还需要负坦孩子的学费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离婚后读研究生了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还需要负坦孩子的学费吗
  2. 离婚抚养费标准

离婚后读研究生了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还需要负坦孩子的学费吗

离婚后读研究生了不扶养孩子的一方父母需要继续负担孩子的学费的。扶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自己读研究生而改变的。既然生了就要养,就要教育,不能忘了为人父母的职责与使命。

读研究生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生存本领,是应该的,但相对于扶养教育孩子的事情还是小事,一定要先安排好自己的事情,在决定是否去读研究生。

离婚抚养费标准

答:

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也会作出相应的处理。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应该依法尽到监护、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和离婚后读研究生了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还需要负坦孩子的学费吗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90e18c7c95bbda8c.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