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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对方住址怎么起诉离婚协议(我要离婚我该怎么办?)

admin1个月前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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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离婚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2. 不是一个省的,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3. 离婚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方怎么办手续
  4. 原告无法确定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怎么办
  5. 想离婚,男方一直在外地工作,工作地址不祥,该怎么离婚?
  6. 起诉离婚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怎么办
  7. 现在老婆人在外地找理由不回来,我也没有老婆的电话地址,我要离婚我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别管辖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管辖有哪些特别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不是一个省的,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分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维持不变

若迁出一方未能找到迁入地,可继续维持户口的不变。

3、待找到迁入地后迁出

根据前述的《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可见,户口迁移需要先到迁入地开具准迁证明,然后持准迁证明向迁出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其他手续材料到迁入地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离婚时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方怎么办手续

1、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3、办理所需手续: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好律师网参考

原告无法确定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怎么办

1、一般的离婚诉讼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原告需要去被告的户籍地起诉,如果被告的户籍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起诉。

2、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可以在原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需要的材料:各个法院对材料的要求有一些区别,但差异不大,一般都需要:

起诉状;双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以及财产线索和要求子女抚养权的的证据材料;孩子出生证明(如果有孩子的话)。

如有未尽事宜,请通过微信联系我(微信号码:hanlilawy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想离婚,男方一直在外地工作,工作地址不祥,该怎么离婚?

谢邀请。对方不出庭不会成为法院判决的依据,若能出庭却故意不出庭是藐视法庭行为,理应受到惩罚。若真的不能共同生活了,你可以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邮递或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并缺席判决。不专业,仅供参考。

起诉离婚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怎么办

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的身份证,无法出具结婚证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现在老婆人在外地找理由不回来,我也没有老婆的电话地址,我要离婚我该怎么办?

她既然能够变成你老婆,你肯定有他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吧,直接起诉就可以了呀或者分居两年自动就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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