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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属于法律救济吗(什么是行政救济)

admin1周前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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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2. 打官司中被告有权提起行政复议
  3. 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救济有哪些呢
  4. 什么是行政救济
  5. 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败了可以上诉吗
  6. 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社会救济途径吗
  7. 为什么说行政诉讼是一种成熟的诉讼类型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行政诉讼法是一部民告官的法律,其立法目的是更好保护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主要体现在举证方式的不同,民事诉讼中是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则正好相反,公民一旦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打官司中被告有权提起行政复议

不能。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利益被侵害的个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的法律救济程序。这两者的被告都是行政机关。而行政机关本身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2.如果是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当事人也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行为作出后,原告当事人可以在六个月内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的法律效力要高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过程中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救济有哪些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第三条第二款等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是无效的。

因此,被处罚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自身的合法权益时,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可采取以下两种救济途径来进一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等规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律)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行政法律所另有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法律)第十条第五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律)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第三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含行政律师)代为参加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什么是行政救济

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主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败了可以上诉吗

可以上诉因为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可能会对个人或单位产生不良影响,因此设立了行政诉讼制度。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败诉,当事人可以向高级行政机关提起上诉。如果仍不服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即使在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下,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上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社会救济途径吗

不属于。根据纠纷处理的制度和方法的不同,分为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它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公力救济:指行政裁决和诉讼。诉讼的特点:一是国家强制性;二是严格的规范性。

为什么说行政诉讼是一种成熟的诉讼类型

行政诉讼类型化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行政诉讼请求救济且法院仅在法定的裁判方法范围内裁判的诉讼形态”。

类型化的实质在于通过既定的标准,将行政诉讼的具体形态“格式化”,从而实现当事人起诉和法院裁判的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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