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提问:
因为工作忙,想工作方便,让老婆带着两个月大的女儿回娘家疗养,就把原来的出租屋退了,存了点钱。我搬到我的工作地点和几个同事分享。自从认识了老婆,我就安排好了与支付相关的方方面面。老婆刚出来工作,没什么钱。直到现在,我都要承担生女儿的一切费用和生活开支。因为工作忙,心情不好,生气离婚了!然而她去法院起诉离婚,怀疑我有个不关心家庭的小三,女儿的抚养权归她。她每月给1200元(保姆费和奶粉钱),还平均分割,出租屋的东西两台电脑,一台冰箱(嫁妆),一辆女式摩托车(嫁妆,但她不在分割名单里),还有我买的一辆男式摩托车(户名是她,因为有当地户籍补贴)。我想要我的女儿。1200赡养费我付不起,但是我可以养。我买的东西能平均分分割我能不赔偿吗?
找法网天津王志环律师回复:
当对方说你有过错时,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这在实践中很难获得。如果对方不能证明你有错,你也不用赔偿她。关于女儿监护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由母亲抚养;如果对方主张的抚养费金额过高,按照我国法律,抚养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约定的,一般是你月薪的20%。
找法网广东吴培雄律师回复:
如果不是过错,比如有外遇,就不用赔偿。是的,分割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果孩子是对方抚养的,你要承担抚养费。维修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河北马辉律师回复:
由于孩子不满2岁,普通法院将判给女方监护权。但你的收入是你的优势,证明你有能力养孩子。
我的建议:既然你们之间没有根本矛盾,我建议你不同意离婚。毕竟成家不易。况且离婚对孩子伤害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