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强奸幼女罪的问题,以及和奸淫幼女罪如何处罚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奸淫幼女罪如何处罚
1:这个不规定在宪法里,规定在刑法中。
2:
犯本罪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
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这里所称情节恶劣,是指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因奸淫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的等。
已奸淫幼女多人的
指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或者奸淫幼女总共二人以上。
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幼女的
这里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众聚集的地方,当众奸淫幼女,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奸淫幼女的行为。
二人以上轮奸的
所谓轮奸,是指二男以上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时间,轮流对同一幼女强行奸淫的行为。轮奸,是奸淫幼女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轮奸幼女的,应以奸淫幼女罪定罪量刑。
严重后果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作实施奸淫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如果在实施奸淫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重伤或杀死的,不属于奸淫致人重伤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奸淫幼女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奸淫幼女案件中被告却辩称不知道对方是幼女,如何认定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与14周岁以下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幼女年纪尚小,辨认和控制能力有限。幼女自己对自己性权利所作的处分行为无效,同时这也是出于对幼女的特殊保护。
另外,为了应对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以不知道是幼女为由,来逃避刑罚。
2013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在该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于和不满十二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一律认定为“明知”并按照强奸罪,从重处罚。
对于和十二周岁至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要结合被害人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综合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如果明知构成犯罪,反之者无罪。
实际办案过程中,如何判断嫌疑人是否明知哪?这个是一个主观性的东西,需要结合一些客观的证据进行分析。
比如受害人与嫌疑人的聊天记录中,受害人明确提到自己的年龄或自己上小学几年级等,这些都是常识性的东西,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能推断出幼女的实际年龄。
另外幼女的衣着打扮及外貌也是进行判断的一个重要特征!比如幼女被着书包、身高多高、身体发育程度、说话状态等!
最后也要结合案发的具体环境、有无相关证人证言、被害人供述等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当然,有的时候,在缺乏其他有效证据的支持下,被告人又多次供述不一致,可以采用测谎仪的办法,进行辅助侦查。
通过以上客观证据进行判断,嫌疑人应该是明知的,也应按照强奸罪从重处罚!
关于该罪,是否需要明知,法律规定进行了几次修改。从2003年1月要求一般都需要明知,到2003年8月该规定的暂时停止使用,再到2013年该规定的废止。
然后2013年10月最高院跟几个部门联合出具的针对不同情形而规定的意见!
修改的目的,还是为了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犯罪。同时,也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努力做到罪刑相适应。
具体规定无论怎么样,都是指引我们不要犯罪,而不是抱着侥幸心理犯罪后,进行狡辩。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不要为了一时之快,而抱有侥幸心里侵犯幼女的性权利!不然的话,等待你的将是刑法的严惩!
丈夫强奸女童时,妻子如果也在场,没有制止,妻子是否也犯法
这个问题是很简单的来回答!丈夫强奸女童妻子在现场不去阻止是一定要负法律责任的。。虽是女性而不是男性没能参与对女童施暴,但现场亲眼目睹到有严重犯罪行为的事件正在发生不阻拦不报警,那就必定是助长了犯罪分子的胆量。按说应该对其妻定为同伙强奷犯受到法律制裁的。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