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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和商标撤销的区别是什么(商标的注销、撤销和无效的区别)

admin1个月前125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商标无效和商标撤销的区别是什么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商标无效和商标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以及商标的注销、撤销和无效的区别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院确认行政行为无效和行政行为违法有何区别

1、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形式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判决维持或撤销、判决履行职责、对显失公正的处罚判决变更。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新增加的判决形式,用以补充《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判决形式的不足,以适应日常审判工作的需要。

2、确认无效判决的是依据这一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关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是指这一行政行为既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应当撤销的行政行为,但这一行为又依法不能成立。

3、如当事人提供了虚假的登记文件,出卖他人房屋或是将他人的房屋设定抵押。对于这类情况的出现,按理来说,只要登记机关已尽了注意的义务,这类行政行为应当属于应维持的行政行为。至于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提供了虚假的登记文件,并不等于该行政行为依法不能成立,而是民事行为依法不能成立。

4、这既可以由登记机关以当事人申报不实为由撤销登记;也可以由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来确认该民事行为无效,然后再由登记机关依法律文书撤销登记。可能是考虑到这样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可能是受民事审判的影响。加之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立法不够完善,司法解释才作出了可以确认无效的规定。

5、人民法院如果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判决,登记机关仍然属于败诉。只是登记机关没有违法行为,所以也被称为无过错败诉。而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前述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一、第二项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的一种判决。如果被确认违法,被诉行政行为至少有以下之一的违法行为:

6、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7、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8、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9、在实际工作中,登记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主要是由于该行为虽然违法,但是已不具有可撤销内容。如:房屋初始登记或上一手转移登记不合法,依法本应当撤销。但是第三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信任登记薄的记载而购买了该房屋,并办理了转移登记。此时,原房屋所有权因转移而消灭,行政诉讼原告所要求撤销的这一初始登记或上一手转移登记的内容在登记簿上已经没有记载,即已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撤销也变得没有意义。

10、此时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该房屋初始登记或上一手转移登记行为违法。行政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果因为这一违法行为造成当事人的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行政诉讼中,法院确认行政行为无效和确认违法虽然都属行政机关败诉,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

二、注册商标处于无效宣告中,能告对方侵权吗

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有效期内会被无效有以下程序:1持有人主动申请撤销2他人提出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3他人提出注册商标名称已成为行业通用名称的撤销申请4他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5利害关系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注册5年以内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6商标局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商标局可以主动直接撤销你所谓的使用是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还是作为非注册商标(TM)使用。如果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话,那么你的使用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属于假冒注册商标,并有潜在的侵权风险。如果作为非注册商标那么可能会碰到如下问题:个人认为你这个无效的最大可能性是被人提出了“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注册5年以内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这是商标策略中最常用的两种方式。如果是被人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撤销了的话,对方肯定会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了与你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对方商标已经成功注册,那么你再使用该商标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注册权。如果是因为“利害关系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注册5年以内可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撤销了你的商标的话。因为,根据上述条款基本可以推定你的商标已经对对方相应权利够成了侵权,如果你继续使用该商标那么会侵犯他人相关权利。希望社标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三、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中两个不同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而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或协商解除该行为的效力。区别在于无效民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效力,而可撤销民事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解除。

四、大学解除处分和撤销处分的区别

1.性质不同。撤销处分是对错案的纠正,对原处分决定宣布无效;而解除处分是指行政处分在法定的处分期满解除后,终止行政处分对受处分人员的影响。

2.条件不同。撤销处分的条件是无违纪事实存在,或者给予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而解除行政处分的条件是受到除开除处分以外的行政处分以后确实认识并改正错误的,如果其在处分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可以适当延长解除处分的期限。

3.效力不同。撤销处分自撤销处分决定之日起,原处分决定的效力便自始至终不存在了,其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就应当全部恢复;而解除处分则是从解除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受处分的人员在考核、晋升职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

4.时间不同。撤销处分没有时间上的限制;而解除行政处分一般是在受到行政处分期限届满之后。

五、商标状态图案代表什么

1、商标状态图案代表商标的注册状态。

2、原因:商标状态图案是商标局网站上显示的商标状态的标识,通常会用不同的图案或字母来描述商标的注册情况。

3、例如,已注册的商标状态图案一般是绿色的勾,表示商标已经成功注册,而商标申请中的状态图案则一般是黄色的感叹号,表示商标正在审核中。

4、商标状态图案,也称商标状态标识,是商标局网站上的一种标识,目的是对商标的状态进行说明,便于商标申请人或持有者及时了解商标的注册或变更情况,以及进行商标维权。

5、在商标的注册过程中,合理利用和了解商标状态图案可以帮助商标申请人更好地把握商标的审查进展情况,并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联系与区别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或“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 2、与无效民事行为相比较,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体现出以下特点: (1)可撤消的民事行为在撤消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无效的民事行为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2)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消,应由撤销权人为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而无效民事行为的无效可由任何人提出。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当时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消灭。 (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此种限制

七、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1、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2、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3、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4、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5、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6、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文章分享结束,商标无效和商标撤销的区别是什么和商标的注销、撤销和无效的区别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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