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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怎样办理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admin4周前306

很多朋友对于结婚证怎样办理离婚和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
  2. 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怎样的
  3. 民政局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4.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
  5. 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6. 怎样快速办理离婚手续
  7.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

1.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提出离婚申请;

2.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冷静期内一方反悔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即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6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至离婚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6.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

特别提醒: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60日内未共同至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作废。双方协议离婚的,需再次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经过冷静期后才能申请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要解除婚姻关系的,也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之后,那么双方才会恢复单身的状态,否则的话还是会认定为夫妻关系,之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就会被认定为重婚。而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去民政局办理的属于协议离婚,那一般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如徐汇区。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第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二、离婚证的颁发程序(一)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二)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四)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五)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此外,全国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还有一些的自己单独的做法,以北京市为例,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就规定,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时要进行适当调解;另外,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离婚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时要分别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要交由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不同离婚方式下对应的离婚流程是不一样,协议离婚的时候其中的步骤主要涉及到了三个,包括申请、审查以及登记,在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同时,才会准许夫妻离婚,然后制作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之后夫妻才会解除婚姻关系。而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话,还可以去******离婚。

民政局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主观:

民政局离婚流程是:1.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4.离婚冷静期过后的三十天内一同去***领取离婚证。

法律客观:

民政局怎样办理离婚手续:一、离婚登记的条件:(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二、离婚登记的程序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三、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

结婚证丢了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先向民政局书面声明遗失结婚证,民政局仍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若双方的结婚证都丢失的,需要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民政局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另一种方法,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当事人结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结婚证丢了办理离婚有三种方法,方法如下:

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当事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3、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如果结婚证丢了另一方也不愿意离婚,则需要去***提起离婚诉讼。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人民***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按期开庭审理。人民***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并出庭,委托代理人后,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仍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审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法官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2)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

(3)开始法庭调查,法官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

(4)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7、***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作出判决。

若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至***提起离婚诉讼,还需准备法律规定的材料,方便***核查。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立案需要的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立案需要提供:

(1)原告的身份证;

(2)双方的夫妻关系证明;

(3)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明;

(4)如果双方婚内生育子女且子女未成年,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身份证;

(5)***状,如果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录并告知对方。

2、***状中需要包括的内容有:

(1)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等个人信息;

(2)明确的诉讼请求,一般离婚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决离婚、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请求、探望权的请求、财产分割的请求;

(3)事实和理由,包括双方如何相识、何时结婚、感情为何破裂等;

(4)具状人姓名及日期。

3、其他证据材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双方如果分居可以提供相应的分居证据,如:租房合同、聊天记录等;如果双方此前曾起草过离婚协议或者进行过离婚诉讼,可以提供相应的协议书、裁判文书;双方矛盾激烈的证据如曾经的报警记录、社区调解记录、亲朋好友调解记录等;如果主张对方存在过错,需要提供对方有重婚、同居或者家庭暴力等过错情形的相关证据;如果主张对方存在恶习,需要提供对方嫖娼、赌博、酗酒等恶习行为的相关证据。

(2)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的证据材料。

争取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资格的,需要提供自身的收入证明,与孩子共同生活、尽心抚养、教育、陪伴孩子、与孩子相处的照片、视频,平时为孩子日常生活支出的记录,带孩子就医、上学的相关证据等证明;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需要提供孩子生活费用的支出和计算标准/依据以及对方年收入的相关证据。

(3)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

需要明确财产的具体范围,房产需要提供相应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据;车辆需要提供行驶证、登记证等材料;存款、理财、公积金、股权、保险等需要提供相应的银行账号信息、明细和权属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其他的名贵动产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存在和价值;

提供夫妻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对外债权出借的对象、时间、地点等相关证据材料以及对外欠债的对象、时间、地点的相关证据材料。

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1、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2、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怎样快速办理离婚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原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在网上办理离婚。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双方还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也就是说符合条件也不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同时,《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还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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