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应提供资料有个人住房申请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劳动合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或无房证明等证明资料。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包括要具备5年之上本地大城市居民户口、家中平均住宅总建筑面积在15平米下列且家中住宅建筑面积在50平米下等条件。
一、申请公租房应提供资料都有哪些?
申请公租房应提供如下资料:
1.个人住房申请书;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
3.新就业职工需提供招聘其所在单位的用人证明、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者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6.申请人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价格发票。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或无房证明。
二、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5年之上本地大城市居民户口;
2.是本地民政评定的中低收入家中或最少收益家中;
3.家中平均住宅总建筑面积在15平米下列且家中住宅建筑面积在50平米下;
4.家庭主要成员中间有法律规定的抚养、抚养或养育关联,并一起一同日常生活的;
5.经本地房管所单位确定他处沒有住宅的。
三、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申请公租房需要如下手续:
1.提出申请:
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提醒您,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需要向所在单位申请。
2.申领表格并提交相应材料。
3.受理申请
相关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
4.复审
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复审意见后上报。
5.终审
终审符合条件的,需要公示10天,无异议后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