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驳回和不予支持区别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不予支持和不予受理的区别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驳回上诉、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三者有什么区别
驳回上诉是指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理由经过审查后,排除了一审法院的原判决有适用法律不当,或证据不全的可能,而驳回上诉人上诉的行为。
二、驳回和反驳是什么意思
1、驳回,意思是某人或单位依据事实或法规政策对不符合逻辑或实际的举报或投诉,或不正当的诉求退返当事人,不予受理。驳回多用于公检法等执法机关。
2、反驳,则是指某人或单位对与自己不同的观点或诉求站在正确的立场予以批驳,站在对立面予以揭露。
三、诉讼法中的不予支持、不予受理与驳回起诉的概念区分
1、不于支持是发生在诉讼的开庭过程中,也就是法院对你的观点持否定态度,不予支持是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常用的一种术语。
2、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在尚未立案的情况下裁定不予受理。
3、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在立案之后进一步审查发现当事人不符合相关起诉条件,或具有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不属于本院管辖等,裁定驳回起诉。
四、驳回起诉和不予受理的区别是什么
1、驳回起诉和不予受理是民事诉讼中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或事实情况,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因此拒绝受理原告的诉讼请求。
2、而不予受理则是指法院在受理诉讼申请时,发现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定条件,例如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缺乏诉讼资格等,因此拒绝受理原告的诉讼申请。
3、两者的区别在于处理时机和原因,驳回起诉是在审理过程中作出的决定,而不予受理是在受理阶段作出的决定。
关于驳回和不予支持区别,不予支持和不予受理的区别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