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属于坐牢吗还是拘留室
一、看守所的性质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坐牢与拘留的区别
1. 含义不同
坐牢是指关在牢里或监狱里的罪犯正在服刑。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短期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
2. 处罚的性质不同
3. 适用对象不同
4. 处罚期限不同
坐牢的期限因罪行轻重而不同,最长的无期徒刑没有期限,而拘留的期限一般在15日以下。
5. 执行场所不同
坐牢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而拘留的执行场所一般是拘留所。
三、看守所在刑事诉讼中的位置
看守所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负责关押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防止其逃跑或再次犯罪。同时,看守所也是犯罪嫌疑人接受审判的重要场所之一。在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可以接受律师的会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辩护做准备。另外,看守所也负责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如人身安全、饮食和医疗等。
看守所不是简单的“坐牢”,也不是简单的“拘留”,它是一个独立的执法机关,负责关押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在刑事诉讼中,看守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场所之一。因此,我们应该正确认识看守所的性质和作用,尊重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