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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如何制作对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提出复议的裁定)

admin1周前741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的问题,以及和如何制作对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提出复议的裁定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案外人提财产保全异议怎么处理
  2. 保全复议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3. 如何制作对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提出复议的裁定
  4.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对复议后的财产保全裁定仍不服怎么办
  5. 诉前保全复议理由
  6.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复议申请
  7. 一审法院对财产保全能否提异议

案外人提财产保全异议怎么处理

张三从李四处购买二手房一套,在交了首付款,还未办理过户之时,李四又将房子卖给了王五,并收取了全款。张三将李四告上法院,并申请法院对房子进行了保全。王五不服,提出财产保全异议,后续怎么处理呢?

首先,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由审判庭负责执行。案外人提出财产保全的异议,应适用《民诉法》执行程序的规定,即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案外人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如果还不服,除了原判决、裁定错误,可以按审判监督程序走,其他情形,则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卖家一房二卖,如果二买家满足三个条件,法院就不能对房子进行查封,查封了也得解除查封底:一是二买家支付了全部价款,二是二买家实际占有了该财产,三是二买家没有过错。如果不满足这三个条件,法院就可以查封。

保全复议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成功率不高。在诉讼中财产保全救济程序中,复议申请人面对的基本是同一审判组织、同一法官,复议成功的可能性极低。当事人申请复议成功率仅为20.4%。

如何制作对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提出复议的裁定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对保存措施不服,有权提出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解释

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对复议后的财产保全裁定仍不服怎么办

对财产保全的裁定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经过复查认为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消原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9条规定,受诉人民法院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有错误的,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立即纠正。

至于要求负责该裁定的审判长回避的申请的理由,并不在回避的适用条件范围内,具体要看法院是否受理~~

诉前保全复议理由

诉前保全复议的理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诉前保全复议可以促进诉讼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其次,诉前保全复议可以避免保全措施滥用或滥用权利的情况发生,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此外,诉前保全复议还可以防止被保全人利用诉前保全的手段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尊严。诉前保全复议在实践中应该如何操作?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避免滥用或滥用权限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复议申请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二,关于执行申请书的书写,没有统一规定,应该具有以下内容: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1.……

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2.……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一审法院对财产保全能否提异议

可以提执行异议。申请人民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审核后符合保全条件,裁定对财产保全。

案外人、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保全行为错误,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一审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解除对财产查封。

好了,关于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书和如何制作对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提出复议的裁定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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