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收集离婚证据有哪些方法好,我要离婚老公不同意,夫妻感情不和证据怎么收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离婚诉讼中法官如何审查手机短信证据
- 离婚后男方争抚养权的胜算大吗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 我要离婚老公不同意,夫妻感情不和证据怎么收集
- 什么证据能证明出轨
- 西安女子录下丈夫裸聊音频请求判决离婚被驳回,法院称「录音侵犯了隐私权」,哪些证据才算有效力证据
离婚诉讼中法官如何审查手机短信证据
本着实事求是为原则,可以把日常生活中的争吵打闹,所欠债务,不道德和违犯法律行为拍成有声有图像有时间地点人物的视频,加于严格保秘,到时可以作为法律有力证据,法院可以采取判离解除婚姻。也可采取分居的方法,只要分居半年以上,经法院查证确实长期感情不合,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取合的痕象,也可按法律程序判离。江南有味向江南。
离婚后男方争抚养权的胜算大吗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婚内出轨生育的和一切为婚外情开脱的都是在作恶。等社会婚姻道德全面崩溃的时候,没有人会幸免。婚外情,无论理由千万,无论婚姻如何委屈,可以理解,但绝不原谅,因为世上最无耻、最可恨的行为就是背叛!!
见不得光的婚外情结局大致有三种。
一是家庭破裂。陷入婚外情的男人与女人,时间一久,被另一半发现,导致家庭破裂;如果双方都有家庭,将导致两个家庭的破裂,这是一种极其破坏性的婚外情结局。
二是反目成仇。陷入婚外情的男人与女人,有一方不想伤害自己的家庭,也不想再过那种见不得阳光的日子,想要退出,另一方不同意,谈判不成,反目成仇,这是一种由爱转仇的婚外情结局。
三是小三上位。陷入婚外情的男人与女人,日子一久,双方家庭被破坏,也就自然而然的结为合法夫妻,这是一种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婚外情结局。
人在借,天在看,你缺什么,千万别缺德,别一失足成千古恨,别让自己坠入无底深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论你做了什么,最终都会回报到你身上,别不信,千百年来,天道好还,你看苍天饶过谁!人生在世,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多做善举,必得善果!——人恶天不帮,人善天不欺。
婚姻不是一张彩票,即使输了也不能一撕了事。
站在这个角度,即使面对婚内出轨这种让人难以容忍的事情,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盲目去找对方的缺点过错。
是的,婚姻是神圣的,不容任何人来亵渎,伴侣之间是需要相互尊重和忠诚的,每个人都无法容忍对方的背叛。
但是,在诱惑无处不在的时代,在人性的弱点和欲望的驱使下,没人敢保证谁的婚姻不出问题。包括这种触及原则性的婚姻背叛问题,一直是困扰很多家庭和夫妻的痛点所在。
现在,婚姻家庭出现小三上位的特别多。把原配逼成精神病,也比比皆是。由此,因发的家庭悲剧不胜枚举。有人提出,要女人反省,自己在经营家庭与婚姻的同时,到底缺失了什么。本人觉得,作为一个女人,与你风风雨雨,同甘共苦了半辈子的女人,既没有虐待老人,又没有犯选择性的错误。请问,她有什么缺失?如果一定要说缺失的话,那我想,可能是那个有外遇的人良心缺失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解释?
做女人可贵的是“莫欺少年穷”。如果不嫌弃男人年轻时候的穷苦,愿陪他走过人生最艰苦的岁月,这样的女人就是贤妻良母。
而做男人最可贵的,是“莫嫌老来丑”。到年纪大时,男人已经出人头地而辉煌正时,而女人却耗尽青春,这时候嫌人老丑,实在是狼心狗肺。黄脸婆不是你想扔就扔的,如果不是嫌弃自己老婆又老又丑,他怎么不去包养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婆儿做小三呢?这其中的原因道理不言而喻了吧?
男人女人都承认的事实真理:
出轨容易回归难,享受了不该享受的,就要承担应该承担的后果。
得寸进尺的人,让不得。变本加厉的人,惯不得。
拿着烧红的烙铁试一试,烙在别人身上疼烙在自己身上也疼。
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那是某些事情没有放到你自己身上。
婚内出轨千条理由万条理由,其实就只有一个理由。
那就是极度自私,只为自己考虑,不顾及对方的感受,只想各方面好处都占尽。
所以,婚内出轨的人应该就只是以下三个方面的想法:
一是让自己有退路。既然是出轨,当然是偷偷摸摸,不想让爱人知道,这其实就是让自己如果婚外情没有发展好,对方不接受你,那就回归家庭,让自己有退路,让爱人成为垃圾的回收站,成为拼盘侠。
二是害怕失去目前的财富。目前的家庭拥有一定的财富,或者自己拥有一定的财富,但你对爱人不满意,可又不想失去目前的财富,所以悄悄地出轨;
三是害怕出轨的对象还不如自己的爱人,怕自己后悔。
所以,说什么为了孩子,为了家庭,那都是自己骗自己的鬼话,尤其是那些出轨后被发现、被戳穿的时候,以孩子为由不肯离婚的人更可恶,更自私,这样的人,无论男女,那都是渣,都不值得原谅。
所以,如果真不喜欢自己的爱人了,真认为这样的婚姻过不下去了,真认为外面的世界更美好,那就请你在重新追求幸福之前先离婚。
别害了你的爱人、孩子、父母,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给对方留一点尊严,也给自己留点尊严,不要那么极度自私。
案例:胡先生和王女士是夫妻1982年结婚,生活二十多年了生育三个孩子,而且三个孩子都长大成人并都已成家立业。2006年7月胡先生与小三李某(23岁)出轨同居生育一个私生女,胡先生的妻子王女士与2009年3月一个人离家出走,2009年十月份胡先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诉讼并提供不实虚假的证言证词和虚假证明申请法院宣布妻子王女士为失踪人员。2010年12月份胡先生又和小三生育一个私生子,2013年7月份申请法院判决和失踪的妻子王女士离婚,2016年11月胡先生和小三李某结婚。知不知道这个情况该怎么处罚和追究责任?
我要离婚老公不同意,夫妻感情不和证据怎么收集
本着实事求是为原则,可以把日常生活中的争吵打闹,所欠债务,不道德和违犯法律行为拍成有声有图像有时间地点人物的视频,加于严格保秘,到时可以作为法律有力证据,法院可以采取判离解除婚姻。也可采取分居的方法,只要分居半年以上,经法院查证确实长期感情不合,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取合的痕象,也可按法律程序判离。江南有味向江南。
什么证据能证明出轨
婚内出轨生育的和一切为婚外情开脱的都是在作恶。等社会婚姻道德全面崩溃的时候,没有人会幸免。婚外情,无论理由千万,无论婚姻如何委屈,可以理解,但绝不原谅,因为世上最无耻、最可恨的行为就是背叛!!
见不得光的婚外情结局大致有三种。
一是家庭破裂。陷入婚外情的男人与女人,时间一久,被另一半发现,导致家庭破裂;如果双方都有家庭,将导致两个家庭的破裂,这是一种极其破坏性的婚外情结局。
二是反目成仇。陷入婚外情的男人与女人,有一方不想伤害自己的家庭,也不想再过那种见不得阳光的日子,想要退出,另一方不同意,谈判不成,反目成仇,这是一种由爱转仇的婚外情结局。
三是小三上位。陷入婚外情的男人与女人,日子一久,双方家庭被破坏,也就自然而然的结为合法夫妻,这是一种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婚外情结局。
人在借,天在看,你缺什么,千万别缺德,别一失足成千古恨,别让自己坠入无底深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无论你做了什么,最终都会回报到你身上,别不信,千百年来,天道好还,你看苍天饶过谁!人生在世,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多做善举,必得善果!——人恶天不帮,人善天不欺。
婚姻不是一张彩票,即使输了也不能一撕了事。
站在这个角度,即使面对婚内出轨这种让人难以容忍的事情,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盲目去找对方的缺点过错。
是的,婚姻是神圣的,不容任何人来亵渎,伴侣之间是需要相互尊重和忠诚的,每个人都无法容忍对方的背叛。
但是,在诱惑无处不在的时代,在人性的弱点和欲望的驱使下,没人敢保证谁的婚姻不出问题。包括这种触及原则性的婚姻背叛问题,一直是困扰很多家庭和夫妻的痛点所在。
现在,婚姻家庭出现小三上位的特别多。把原配逼成精神病,也比比皆是。由此,因发的家庭悲剧不胜枚举。有人提出,要女人反省,自己在经营家庭与婚姻的同时,到底缺失了什么。本人觉得,作为一个女人,与你风风雨雨,同甘共苦了半辈子的女人,既没有虐待老人,又没有犯选择性的错误。请问,她有什么缺失?如果一定要说缺失的话,那我想,可能是那个有外遇的人良心缺失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解释?
做女人可贵的是“莫欺少年穷”。如果不嫌弃男人年轻时候的穷苦,愿陪他走过人生最艰苦的岁月,这样的女人就是贤妻良母。
而做男人最可贵的,是“莫嫌老来丑”。到年纪大时,男人已经出人头地而辉煌正时,而女人却耗尽青春,这时候嫌人老丑,实在是狼心狗肺。黄脸婆不是你想扔就扔的,如果不是嫌弃自己老婆又老又丑,他怎么不去包养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婆儿做小三呢?这其中的原因道理不言而喻了吧?
男人女人都承认的事实真理:
出轨容易回归难,享受了不该享受的,就要承担应该承担的后果。
得寸进尺的人,让不得。变本加厉的人,惯不得。
拿着烧红的烙铁试一试,烙在别人身上疼烙在自己身上也疼。
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那是某些事情没有放到你自己身上。
婚内出轨千条理由万条理由,其实就只有一个理由。
那就是极度自私,只为自己考虑,不顾及对方的感受,只想各方面好处都占尽。
所以,婚内出轨的人应该就只是以下三个方面的想法:
一是让自己有退路。既然是出轨,当然是偷偷摸摸,不想让爱人知道,这其实就是让自己如果婚外情没有发展好,对方不接受你,那就回归家庭,让自己有退路,让爱人成为垃圾的回收站,成为拼盘侠。
二是害怕失去目前的财富。目前的家庭拥有一定的财富,或者自己拥有一定的财富,但你对爱人不满意,可又不想失去目前的财富,所以悄悄地出轨;
三是害怕出轨的对象还不如自己的爱人,怕自己后悔。
所以,说什么为了孩子,为了家庭,那都是自己骗自己的鬼话,尤其是那些出轨后被发现、被戳穿的时候,以孩子为由不肯离婚的人更可恶,更自私,这样的人,无论男女,那都是渣,都不值得原谅。
所以,如果真不喜欢自己的爱人了,真认为这样的婚姻过不下去了,真认为外面的世界更美好,那就请你在重新追求幸福之前先离婚。
别害了你的爱人、孩子、父母,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给对方留一点尊严,也给自己留点尊严,不要那么极度自私。
案例:胡先生和王女士是夫妻1982年结婚,生活二十多年了生育三个孩子,而且三个孩子都长大成人并都已成家立业。2006年7月胡先生与小三李某(23岁)出轨同居生育一个私生女,胡先生的妻子王女士与2009年3月一个人离家出走,2009年十月份胡先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诉讼并提供不实虚假的证言证词和虚假证明申请法院宣布妻子王女士为失踪人员。2010年12月份胡先生又和小三生育一个私生子,2013年7月份申请法院判决和失踪的妻子王女士离婚,2016年11月胡先生和小三李某结婚。知不知道这个情况该怎么处罚和追究责任?
西安女子录下丈夫裸聊音频请求判决离婚被驳回,法院称「录音侵犯了隐私权」,哪些证据才算有效力证据
这个事情大致是这么一回事:
王女士丈夫因长期在外工作,回家时间较短,因此怀疑丈夫可能出轨。王女士趁丈夫酒后昏睡时猜出其手机密码,看见里面有多张和其他女性的合影,还有住宿记录、手机录像等。为进一步收集证据,王女士在张某的卧室床头柜放置录音笔,录到张某和其他女性裸聊的语音。法院认为,两人虽系夫妻关系,但依然在婚姻中享有作为独立个体的隐私权,被告的手机系承载其个人隐私的载体并设置了密码,原告采取猜测密码的方式进入被告手机拍摄所取得的证据,侵犯了被告的隐私权,故其合法性法院不予认可,证据确认无效。原告提供的录音证据也侵犯了被告的隐私权,其合法性法院也不予认可,并确认无效。
当然,法院最后判决不予离婚。
第一个问题,证据收集及隐私权益保护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法复[1995]2号)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要求对方同意才能录音,这种自然不符合我们客观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需求情况。我今天告知对方说我要录音,对方还能够同意?即便对方同意,所述内容还能是当事人所想要的?所以这个要求自然是极其不合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关于“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我们后面不再以对方同意为前提,但强调取证不得侵害他人权益、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一般来说,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基本都是违法行为。上述这个案件最后以侵犯他人隐私而不予认可。对于隐私权利来说,有的人认为应当区分对待,即隐私要分正当与不正当。对于像问题这种出轨或其他违法行为的隐私,就不应当严格依法予以保护。但从实践来看,我们原则上认为隐私不分正当与否,所有的隐私都应当受到保护。
第二个问题,这里可能会存在一些争议,也就是客观事实问题。法院因认为证据属于非法取得证据而不予认定,进而没有认定对方出轨的事实。但是,对方出轨却已是客观事实。我们根据证据规则及程序得出与客观不相符的结论,那必然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不理解,甚至有可能因此而申诉不止。我们的证据规则也明确规定,法官在审查及认证事实,除了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外,还应当根据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
若以个人意见来说,王女士录音的地方是在自己的家里,并非是在第三人或其他地方。王女士在自己家里的录音,法院不宜以侵害隐私而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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