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夫妻财产协议有效吗?什么是无效的夫妻财产协议?
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夫妻财产协议也是一种合同,只要是合法成立的合同,它就在成立时生效。
无效婚姻财产协议;
(1)财产属于儿童
在签订财产协议时,许多合伙人会考虑将来抚养他们的孩子,并且会同意财产的某一部分属于他们的孩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尽管签订了这样的财产协议,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控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礼物还没有兑现。当然,未完成的礼物不会生效。在实践中,这种无效的协议并不少见,当然它们都以无效的决定而告终。
(二)房地产属于一方,但产权未变更
同意婚后以一方名义分享婚前财产等不动产,但实际上却要办理产权更名手续,这也是一种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的争议中,这一点无法得到证实。
(3)要求离婚的人没有财产
“谁要离婚,谁就把房子打扫干净”往往会成为婚姻财产协议中的一个感恩和爱的承诺,这样任何一方都可以放弃离婚的想法,全心全意地管理婚姻。事实上,这种协议通常被视为限制离婚自由的权利,但它们被认为是无效的。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限制;
(1)免除抚养子女的义务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天职,不能以任何理由免除。在现实生活中,会有很多要求,当婚约中的财产协议被起草时,那些不想要孩子的人被要求承担抚养孩子的所有费用。这种协议的有效性不能说是完全无效的。然而,当一方承诺承担全部儿童保育费用,但陷入财政困难,无法单独承担儿童保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义务分担。
(2)对第三方的债务应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在婚姻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的外债由自己承担。然而,这种关于各自责任的协议只有在有证据表明债权人知道该协议的情况下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3)免除夫妻之间的援助义务
在婚姻财产协议中,双方同意各自的财产属于对方,但这并不意味着不承担家庭生活费用。一些家庭生活费用是不可预见的。如无协议,应由双方承担。此外,有必要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即每个财产都是彼此所有的,这并不免除丈夫和妻子的援助义务。当一方因病需要治疗时,另一方应积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