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缓刑是主刑吗还是从犯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经常看见判决书上的缓刑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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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还要坐牢吗
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不需要坐牢。
缓刑一般情况都是不会继续坐牢,更何况你只有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2个月后就解除拘役了。
判处缓刑是否属于受到刑事处罚
属于受到刑事处罚。
缓刑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不立即执行刑罚也不至于危害社会而采取考验,在考验期内没有触犯法律法规等情形,最后免予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前提必须是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拘役和有期徒刑都属于刑罚上的主刑,这就说明已经受到刑事处罚。
另外,缓刑需要到社区矫正,有一定的限制。
再则,缓刑期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规定,如果有违犯行为的,将撤销缓刑收监。
判缓刑一年算不算轻罪
缓刑一年不算是轻醉,最轻的应该是管制。根据刑法的规定,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经常看见判决书上的缓刑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吗?
缓刑是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刑事犯罪人员的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
比方,某甲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根据刑法规定,某甲触犯了刑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一般情节的话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某甲积极赔偿受害方损失肆拾七万元,获得了其近亲属的刑事谅解,考虑到某甲社会危害性相对不大,认罪悔罪,获得刑事谅解等情节,法院从轻判处某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某甲拿到缓刑判决书后,连同执行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到居住地司法局社会矫正科报道,工作人员会要求填写一些表格,登记一下自己的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宣读一下纪律和规定,交一笔保证金,领一个GPS定位手机卡,就可以回去了。也就是说,某甲不需要到监狱服刑,该工作工作,该生活生活。
以后,某甲必须定期到司法局汇报情况,保证随传随到,遵纪守法,不得脱离规定的活动范围。在严格遵守规定的前提下自己可以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轻者训诫罚款,重者收监执行。如果有犯罪行为,不但要撤销缓刑立即收监,还会从重处罚。
缓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没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到期即视为执行完毕,到司法局办一下手续就行了。
小结:缓刑机会来之不易,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能再在缓刑期间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请问什么是缓刑?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认为,犯了事被判了缓刑,出来后就没事了。其实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今天《我顾问》来为大家解答一下,是不是被判缓刑后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什么是缓刑
缓刑指的是暂缓量刑,是对已经触犯刑法,经法律程序已经定罪的行为人,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诚恳、已经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形,对其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给予行为人一定的考验期限,接受特定机关的考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缓刑的后果
很多人觉得,被判了缓刑,放出来后就没事了,可以自由自在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在行为人被判决,还需要接受社区矫正,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定期向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在社区矫正阶段,主要遵守以下的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具体内容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后会向行为人宣告。
在社区矫正期间,并未按照规定接受监督、定期报到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会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具体有以下几种情节: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虽然被判缓刑后,出来仍然受限多多,但是能够在牢房外接受社区矫正,能够有机会改过自新,总比待在监狱里好很多。
请问缓刑算不算服刑?
缓刑不算服刑。理由分析如下:
个人认为,狭义的“服刑”,是指行为人被判处刑罚后,在固定场所接受羁押的一种通俗称谓。广义的“服刑”,是“服从刑罚,执行刑罚”的意思,行为人受到的所有的刑事处罚,都可以称为服刑。比如,被告人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单处罚金”,这也是一种广义上的“服刑”。
而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即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在缓刑考验期结束之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也就是说,在缓刑的条件下,原来判处的有期徒刑、拘役刑压根就没有执行,也就是没有“服刑”。
有一个很好的例证可以佐证上述观点:
刑法中有“累犯不缓,缓犯不累”的通俗说法,指的是构成累犯的被告人不能适用缓刑,而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为什么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不构成累犯呢?
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大家注意,累犯的构成条件中特别强调了“刑罚执行完毕”,而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由于没有执行刑罚,没有“服刑”,因此,前罪判缓刑的,即使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也不构成累犯。
以上也从反面证明了:缓刑不算服刑。
从大家反馈的情况来看,很多人还是不太理解,下面我就举个例子来具体说明一下:比如,某个人因涉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这里的一年是法院判的刑期,如果没有缓刑的话,这个人就要进监狱服刑一年,因为有了缓刑,这个人就暂时不用进监狱服刑了,这个人经过两年的缓刑考验期,如果在两年内没有再犯罪,也没有严重违法,两年后,这个人就是自由人了,原来判的一年刑就不用再执行了,你们看,法院对这个人判的一年刑,他服刑了吗?所以,缓刑不算服刑。
关于缓刑是主刑吗还是从犯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