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民事诉讼费如何计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打官司如何正确书写民事起诉状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民事诉讼费如何计算和打官司如何正确书写民事起诉状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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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如何正确书写民事起诉状
要想正确书写民事起诉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格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特别要注意不要和刑事起诉书的称谓之类的混淆。
2008年的时候,一个近亲属的案子由我去立案,在办理立案手续的过程中,听见立案庭法官在跟一个当事人解释民事诉状格式的问题。
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法官感觉无法沟通了就叫他当面咨询我。结果你猜怎么着,好家伙,这个给他写诉状的人也不知道是哪所大学的高才生,居然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写成了“原告人”,“被告”给写成了“被告人”。
对于民事诉状的格式,我国的法律规定其实并不严苛,网上也有很多模板,好好借鉴一下,只要不是前面我将的这种低级错误,基本都算及格。
第二,内容要求观点鲜明、论点突出、说理充分、言简意赅。
2014年西部律师培训会上,有一位曾经从法院退休然后又从事律师工作的资深律师在给大家培训的时候就分享过这个话题。
我记得他当时是以离婚起诉状为例讲解的这个话题。原话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他当年做法官的时候,经常看到有诉状前面写着“婚后二人夫妻感情尚好”,然后马上转折又写“夫妻关系彻底破裂”,按他的话说,你们这夫妻关系也太脆弱了吧,就这一件事就彻底破裂了?
在此不去评价他说的话正确与否,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书写诉状真的是一件考验笔力的事情。有些诉状长篇大论不说,还在诉状中自认了很多对己方不利的事实,给对方送一个神助攻。诉状内容虽然法律未作明确要求,但一个观点鲜明、论点突出、说理充分、言简意赅的诉状,绝对是案件胜利的不二法宝。
第三,如果自己不是专业人士,不要为了节省小钱最后却吃了大亏。
在实务中,经常看到当事人自己写的诉状,前言不搭后语不说,还经常在诉讼中自认了一些对己方不利的事实,给了对方一个“神”助攻。
拿着这样的诉状打输了公司,还到处怨天尤人,觉得自己冤枉,觉得某某法官偏袒对方,不公平等等的。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这种诉状和猪队友又有什么区别呢。
这类诉状经过统计,一般来源于三个渠道:当事人自己改模板书写、多少懂一点法律的亲戚朋友代为书写、在校法律学生或者实习律师书写。诉状是个技术活,这些人都没有律师实务经验,写的诉状不出问题者较少。
综上,要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很简单,但要正确写好一份诉状却很难,如果自己不是专业的,最好找专业人士代笔,否则你还开始就已经输了。如果你不是专业的,请千万不要轻易给别人代笔,因为你的好心可能会令别人万劫不复。
怎么计算立案、结案时间及审理期限
从收到起诉书开始计算。
立案从收到起诉书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审理期限。收到起诉人的起诉材料开始计算立案时间,七天审查符合立案条件,进行立案通知起诉来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交纳诉讼费。从立之日起计算审理期,如一审民事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下达判决书要在立案后三个月内下达。
西安律师代理民事纠纷案,标的100万,律师费怎么收
你的案件100万元,按西安律师收费标准计算出来,律师费就是:在6.6万元-8.6万元收费区间。
1、我国律师收费是有价格指导标准的,这个价格标准一般由省级律协发布,所以每个省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当然决定收费多少还取决于律师的资历、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
2、律师收费有几种方式:(1)按目的收费,也就是按诉状上的起诉金额为基数,乘以一定比例收费。这里还要看案件是否复杂、是否分阶段等情况,(2)以风险代理方式收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标的的30%,甚至50%收费。(3)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收费也有所不同。
3、当然,每个省也有法律援助,如果您符合法律援助标准,也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4、具体到西安,你可以查阅一下关于西安市律师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见下文),
你的案件可能符合第四条按标的额收费指导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费起,但最高不能超过30000元;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7%;……
你的案件100万元,计算出来,律师费就是:在6.6万元-8.6万元收费区间,计算方法如下:
0-10万元阶段,费用为:8000元-1万元
10万元-50万元阶段,费用为:(50万元-10万元)×7.00%=2.8万元,(按9%计算为:3.6万元)
50万元-100万元阶段,费用为:(100万元-50万元)×6.00%=3万元,(按8%计算为:4万元)
附:全文如下:
关于西安市律师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
为引导律师事务所合理收费,促进我市律师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范围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以下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3、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要按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范围、原则和方式
除上一条规定之外的其他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应当考虑服务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方式,与委托人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价格。
律师事务所不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肆意压价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律师事务所应当公示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采取计件收费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的(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酌情减少收费。三、按件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3000元至300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四、按标的额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依照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费起,但最高不能超过30000元;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6%;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5%;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4%;
(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2%。
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案件的代理费依照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30%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是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给予本标准下浮10%—20%范围内适当优惠。
五、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和收费指导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可认定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案件: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2、集团诉讼案件;3、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4、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方能办理的案件;5、涉外(含涉港、澳、台的自然人或投资主体)的案件;6、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可以在上述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以内收费。
六、行政诉讼、仲裁业务的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民事诉讼案件协商确定。
七、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指导标准
非诉讼业务一般按件收费或按时收费。按件收费时可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并在此基础上调2至3倍收费。
涉及下列非诉业务的可参照以下标准收费:
1、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低于3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每件在3000元基础收费上按财产标的的4%—9%累计收费;
(3)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律师见证等,按财产标的额2.5%收费,但最低不得低于5000元;
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参加项目谈判等收费数额依据合同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不低于5000元;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为3%;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为2.7%;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为2.4%;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1%;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0%;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5%;
(8)1亿元以上为0.2%。
3、公司改制,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收费不低于100000元;
(2)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
(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3%;
(4)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
(5)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9%;
(6)1亿元以上部分为0.5%。
4、股权转让、股票上市、参与破产程序(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参照公司改制收费标准执行。
5、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0.9%—1.5%收费。
八、计时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可协商按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可在每工作小时1000元至3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计时收费应根据律师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累计计算,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一项工作中有两名律师提供服务的应分别计算各自的工作价值后予以累计,律师事务所在一项具体工作中提供三人以上律师服务的,仅计算计时单价较高的两位律师的工作价值。
九、风险代理收费指导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在标的额20%—30%范围内议定;特殊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可协商另议具体比例。
十、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1、担任家庭及个人法律顾问,20000元-1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5倍。
2、担任微创型企业法律顾问,50000元-1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5倍。
3、担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经营性单位法律顾问,50000元-15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5倍。
4、担任中型企业法律顾问,100000元-3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5倍。
5、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300000元-1000000元/年,最高上浮不超过5倍。
6、对微创企业的法律顾问费可优惠10-30%;对法律顾问单位的专项活动或非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的事项提供法律服务时,须依照本指导意见中的计费标准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对法律顾问单位的诉讼、仲裁案件,依照一审民事诉讼标准可下浮10—20%收费。
7、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可根据聘请单位的注册资本数额、企业规模、年营业额、法律事务的多少及难易程度等确定法律顾问费的具体数额。
十一、其他
1、本指导意见中律师服务收费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行政、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翻译、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也不包含律师为提供服务支出的差旅费用。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翻译费、文印费、证人出庭补贴等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但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2、本指导意见由西安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西安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可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状况适时修改本指导意见。
3、本指导意见已于2016年2月1日经西安市律师协会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3月15日起公布实施。
西安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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