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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要怎么计算)

admin3个月前615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企业增值税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企业所得税要怎么计算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总公司跟分公司的增值税怎么申报
  2. 销售时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交税吗
  3. 什么类型的公司交增值税而且交的还比较多
  4. 企业所得税要怎么计算
  5. 普通增值税开哪些项目
  6.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与纳税关系大吗为什么
  7. 增值税专用发票里面的,金额和税额分别是什么意思

总公司跟分公司的增值税怎么申报

1,如果分公司有增值税业务,可以向税务局领购增值税发票。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不过注意一点:对企业附设的不在同一县(市、区)国税局管辖范围内不单独核算收入的工厂、车间、仓库等分支机构,相互移送货物不做视同销售处理。

2,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当月应缴增值税=公司统一核算的当月应缴增值税总额×[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当月应税销售收入÷公司统一核算当月应税销售收入总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以下是我的理解:分公司要向总公司开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要满足以下条件:独立核算,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4,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平销商品,只要两者内部协商好即可,税法上并无相关的硬性规定。

销售时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交税吗

1、第一种情况,你公司本身具有增值税一般纳人资格的企业,就是说,你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因购货方是小规模企业,所以你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给购货方。第二情况,你公司本身是小规模企业,没办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对方。 2、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企业的原材料采购最好要求你的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企业,企业可以拿来增值税进项抵扣,否则你的增值税要交的比例很重。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你就只能拿到增值税普通,不管对方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都不能给你。你的增值税是按销售额的3%交增值税的。

什么类型的公司交增值税而且交的还比较多

增值税是价外税,是由下游企业或消费者承担的一种税,对商品或劳务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增值部分自然是售价和成本间的差异。

营改增后几乎所有的企业都要交增值税,只是因为税率高,国家近些年不但降低了税率而且还推行了众多优惠政策,比如月销售十万以下(或季度三十万以下)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什么类型的企业交的多,按道理应该是劳务软件企业比较高,因为没有进项,但国家又给了他们优惠政策,基本免了税。

从征收来看,增值越高税就越高,也就是说材料成本占比低以及高利润企业增值税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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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要怎么计算

这个问题非常专业,很多老板又非常关心,下面咱们以举例的方式,尽可能用最通俗的语言把这个问题讲清楚,让老板们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有个大致了解。

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以企业的利润表为基础

企业所得税最基本的计算公式:

应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适用税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适用税率

通过上面的公式推导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在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根据税收相关政策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出应纳企业所得税金额。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举例

假设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营业成本4000万元,税金及附加100万,销售费用10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营业外支出10万元,利润总额340万元。

该公司202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呢?咱们下面慢慢地通过举例的方式,就最常见的纳税调整项目做出说明。

1、该公司2021年度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整。

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按发生额的60%予以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上述两个标准计算出的哪个金额低,就按哪个金额扣除。

30*60%=18(万元);

5000*5‰=25(万元)。

结合上述规定,该公司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8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30万元,那么就需要纳税调整12万元,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该公司管理费用中,有一万元支出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应当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时税前扣除的依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之前,没有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该项业务,企业需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一万元整。

3、该公司在年末计提年终奖50万元,在汇算清缴结束之前,实际发放了45万元,另有5万元没有支付。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企业实际发放的45万元可以据实税前扣除,没有发放的五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4、该公司营业外支出中,有税收滞纳金1万元,行政罚款5万元。

根据规定,税收滞纳金和行政罚款不得税前扣除,该事项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5、该公司职工中有残疾人一名,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并为该职工缴纳了社保费用,当年支付给该职工工资8万元。

依据财税(2009)70号文件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该公司当年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8万元,可以加计扣除8万元,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假设该公司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计算得出。

应纳税所得额=340+12+1+5+6-8=356(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356*25%=89(万元)。

以上只是通过几个最简单的例子,让大家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有个大致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业务本身很复杂,很专业,需要财务人员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实际计算过程可能要比咱们举的例子复杂得多。因为企业可能涉及到的纳税调整事项还有很多很多,还可能适用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可能还会涉及到弥补亏损等等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因此,不少企业为了减少涉税风险,将企业所得税汇算业务委托给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来办理。

普通增值税开哪些项目

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买方单位或个人的名称。买方属于企业。还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年第16号):

1、自2017年7月1日起,买方为企业时,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向卖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卖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中。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完税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2、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如实拟定,与实际交易不符的,不得按买方要求填写。

开具发票时,卖方将销售平台系统与后台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连接,并将相关信息导入发票,系统导入的发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一致,如不一致,应在销售平台系统中进行修改和完善。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与纳税关系大吗为什么

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与纳税关系不大。原因在于:第一,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公司民事行为能力的具体体现,通俗地说就是原则上公司只能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不可以超越经营范围,但是从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的具体规定来看,即使公司的经营活动超越了其登记范围,那么也不是一定认为该行为无效,只要公司的经营活动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特许经营的相关规定,就认为该经营行为是有效的。比如:一家餐饮企业超越登记经营范围,售卖熟食以及礼盒装的粗粮等商品,不能认为其超越范围经营而认定该行为无效。但是如果这家餐饮企业超越经营范围销售彩票,则该经营行为就是无效的,因为销售彩票是特许经营的范畴,没有取得特许经营权是不得销售彩票的。

第二,税务机关征税也不是简章地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确定税种。税务机关征税方式大致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尤其对于查账征收方式,主管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需要根据企业上报的当月实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金额,确定其应缴纳的税款。也就是说,企业在申报纳税时,无需考虑经营范围,而是应当要把当月的实际销售总额,按照销售和服务等进行分类,以便适用增值税不同的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里面的,金额和税额分别是什么意思

金额是指不含税价,金额=无税单价X数量。

税额指按税率缴纳的税款数额。税额=金额×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金额是不含税的销售金额,它与税率相乘就是税额。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且符合抵扣相关规定,那么这个税是可以全额抵扣的。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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