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可以依法登记结婚。那么,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允许登记吗,申请结婚登记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我整理了一下关于申请结婚登记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申请登记结婚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男女双方想结婚都要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完成即成立。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1046条规定,婚姻应完全由男女双方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结婚,法律要求他们登记结婚,以确保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违反《民法典》。这对市民来说是好事。
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要求结婚登记的,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此类问题的司法解释办理。也就是说,同居时双方都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婚姻登记机可以算是事实婚姻制度。经过批评教育,责令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同居期间一方或双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视为非法同居,责令解除同居关系,不能视为事实婚姻。双方要求结婚登记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经审查,发现双方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准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出具《结婚证》建立夫妻关系。
综上介绍,男女结婚必须符合中国民法典规定的相应条件,双方自愿才能结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对申请结婚登记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123律师的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