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的问题,以及和法院判决生效后,败诉方不执行怎么办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拒执罪法院立案时间有几天
- 法院判决生效后,败诉方不执行怎么办
- 强制执行未生效是什么原因
- 二审终审判决拒不赔偿怎么办
- 欠钱不还,法院判决下来被告拒不还钱,该怎么办?
- 一般犯拒执罪可以判几年
- 离婚后,她转移我们婚前共同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我该如何处理
拒执罪法院立案时间有几天
拒执罪全称是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就整个案件流程来说,实际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那么此时法院在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当天就立案了,至少刑事案件的案号就马上会有,根本不需要几天时间,但要分配到承办法官手上可能就需要三五天了。
法院判决生效后,败诉方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这就意味着,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以及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如果有执行能力,但采取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
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法院可以依法限制其高消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强制执行未生效是什么原因
法院强制执行了,迟迟没有效果那么一般是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对方没有能力执行。这种情况下,由于对方没有能力执行,那么即使法院强制执行,那么也没有办法执行。只有等到对方有执行能力的时候再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第二种情况是,对方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这种情况下,可以再向发育起诉,状告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如果情况属实,对方将面临刑事处罚,就不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了。
二审终审判决拒不赔偿怎么办
二审终审判决拒不赔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向当事人宣判后既发生法律效力。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未履行。逾期后对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欠钱不还,法院判决下来被告拒不还钱,该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种情况下,对方有钱不给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
当然,也可以由此为由申请法院将对方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入名单以后,不能坐飞机,高铁,子女上学也会受到影响等,还是有威慑力的
一般犯拒执罪可以判几年
3年
犯拒执罪被判刑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离婚后,她转移我们婚前共同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我该如何处理
离婚后,对方转移共同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以要求法院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的民事制裁;如果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OK,关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和法院判决生效后,败诉方不执行怎么办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