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期物业合同终止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期物业合同终止以及开发商代签物业合同合法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物业小区业委会选举可以中途终止吗
物业小区业委会选举在进行过程中是不能被中途终止的。
1.业委会选举是一个由法律规定程序的选举,选举程序开始后必须按计划进行,不能中途终止。
2.在选举过程中,如果存在不合法的情况或问题,需要终止选举程序,则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过所有程序完整按规定完成之后,才能结束选举。
3.如果在选举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贿选、暴力威胁等,可以申请进行中止选举的处理。
但这种情况是极其特殊和严重的,不应该被滥用。
二、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如何解除
三种方式解除1,成立业委会之后,业委会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前期物业公司继续服务的,可直接同物业公司签署正式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管理协议自然终止。
三、业委会解聘前期物业需要提前多少天告知
1、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对于业委会解聘前期物业需要提前多少天告知,所以业委会解聘前物业服务公司的,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提前通知。
2、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四、业委会可否解除前期业主合同
1、业主委员会有权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在业主大会召开并选举业主委员后,若业主委员会已经另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3、需注意:无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约定服务期限,在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若业主大会召开并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另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均终止。这是因为随着小区建设完成,业主的不断入住,业主对于小区事务如何管理的需求不断增加,新的需求也不断出现,考虑到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与这种不断增加的业主需求之间存在差距,应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交到业主手中,这也是小区业主行使小区事务自治权利的必然要求。
关于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期物业合同终止,开发商代签物业合同合法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