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起诉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流程(起诉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最好)

admin2个月前642

案例:何某,女,与欧某大学同学,2000年毕业后在深圳一起工作,两年后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欧某去海南工作。一年后,何某也来到海南。

推荐阅读:离婚诉讼持续多长时间">离婚诉讼持续多长时间

然而,两人在一起不到一年后,欧某去了北京,然后又去了上海、南京、成都等地。何某一直呆在海南。由于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离开的时间越来越多,夫妻之间的感情逐渐变得冷漠,发展到要求离婚的地步。2005年2月,何某希望暂时居住在成都的欧某回到海南离婚,但遭到欧某的拒绝。

推荐阅读:离婚委托人有没有要求?可以委托哪些人

何某决定起诉离婚,但由于欧某没有稳定的住所,他不知道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律师意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精神,诉讼管辖适用原告对被告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适用原告所在地法院的管辖。

关于离婚诉讼的管辖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配偶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一方提出的离婚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离婚诉讼的管辖权非常灵活。只要一方有相对稳定的住所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所,一方可以向该住所的法院或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案中,由于欧无固定住所,他已离开深圳住所一年多,在海南居住两年多,可以向现居住地人民法院即海南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b6ec88b89fd1a342.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