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判刑后劳动合同是否解除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司倒闭了,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 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否会毁你一生
- 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公司不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也不给予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 公司最近裁员,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它要给我开离职证明吗
- 单位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 公司倒闭了,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自动续签,那到期的时候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吗
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否会毁你一生
可以很明确的跟你说不会,而且离职证明是一定要打的,后续的新公司入职还有社保转移或是失业保险金领取都是要用到的。
为啥说离职证明很重要,离职交接的时候一定要打这个证明?正常来说入职一家新公司的时候,对方都是要求提交原公司的离职证明的,这个是用来证明你跟原公司已经没有任何瓜葛了,也是用来判断你跟旧公司已经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或是劳动纠纷的证明,这样才不会出现什么劳动纠结之类的事情。
还有就是新公司在帮你办理社保或是个人档案移交的时候,都是需要提供这个离职证明才能办理的,否则无法办理。像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这个证明也是必须要出示的。
这些都是非常关键的东西,如果没有这个离职证明你都做不了,也没办入职到新公司去,这也就是离职证明的重要性了。
为什么说离职证明不会毁掉你一生?新公司如果想要知道你之前的情况,在面试的过程中他都会问的,而且他也会做一些背景调查,完全不需要通过离职证明来获取的。只要自己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自然也就不用担心会被调查出来。
再说离职证明写上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是正常的写法,无非就是告知对方说,你已经跟原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了,也不存在什么劳动纠纷之类的事情。这种只是让新公司放心的写法罢了,也是一种正常的写法,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所以大可不必担心的。
问题总结:离职证明这样写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对自己新的公司入职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反而是必须要进行的手续,至于毁自己一生就更不可能的事情了。离职证明非常重要,离职的时候务必要让原公司打给你才行,并且还要盖章才有效的。
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公司不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也不给予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员工被公司辞退后,公司即不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也不给予赔偿,员工应该怎么维权呢?
相对于公司而言,劳动者还是属于弱势群体,可能今天说了一句抱怨的话,或者是让领导不高兴了甚至还有什么错误都没犯的,明天就收到了人事的通知:你被开除了。对于员工来说,虽然是晴天霹雳,但是也只能忍痛接受。在失去工作的同时,有的公司还特别强硬,让员工直接走人,一毛钱的赔偿也没有。对于员工来说,在这种情形下,应该如何做,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员工可以向公司所在地(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其次,如果投诉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向公司所在地(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针对上文提出的问题,可以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50条、89条。
2、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支付标准为:按工龄计算,一年两个月工资。两年四个月工资,以此类推。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87条。
3、如果未休年假,还可以要求支付单位向你支付未休年假补贴。
最后,需注意,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你被单位开除之日起算,如果你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应在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公司最近裁员,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它要给我开离职证明吗
公司不仅要给你开离职证明,还要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无论是何种离职方式,被迫也好,主动也罢。只要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具有劳动关系,公司都要出具离职证明,这是法定义务。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公司确实有裁员的权利,但前提是要符合裁员的情形,如果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重组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只有符合以上当中的任意一种情形,企业可以行使裁员的权利,但是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报劳动部门报备。
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根据你在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还可以要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PS:如果企业不符合以上情形,而是打着裁员的方式开除员工,那么就有可能涉及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予2倍赔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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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支付了赔偿金就一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对于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否定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是不是代表单位只要花点钱就可以随意开除员工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所以这个问题显然是问反了,首先,单位是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员工的。单位如果想开除一个员工必须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法律规定了什么情况下这个员工可以被开除,单位才可以依据该法律规定开除,否则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解除的。
但是确实有一条法律规定指的就是如果单位真的存在违法解除劳动的合同的情况,那么是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但是这个必须是要有前提条件,就是单位确实违法解除了,也没有办法再继续履行了,或者员工也不想再继续履行了,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让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但绝不能反过来说,只要单位花钱就能够一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不能倒着说的。
另外,即便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也不是说就一定只能支付经济赔偿金来解决,因为员工是可以进行选择的。法律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结果是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所以,如果员工不要求支付赔偿金,而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也只能让员工继续在这儿工作,而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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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当然不可以,如果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得到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补偿!
公司倒闭了,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倒闭劳动合同怎么解除,需要什么手续
一、结算工资
结算至实际工作日期,或约定的时间;转帐或现金支付,并由劳动者确认。
二、支付社保至上述日期
同一,不赘述。
三、关闭社保帐户
支付完社保后,关闭社保帐户
四、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该公司,每满一年工龄付1个月;不满半年的计半个月;半年一年间的计1年。
上述一个月半个月是指发放补偿金的量。单月补偿金数额为前12个月该劳动者平均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
五、开退工单或其他文件
向劳动者开具有公章的文件,载明合同解除,并可载明解除理由(破产),以方便劳动者再就业。
六、其他如果单位事先有其他违法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行为的,建议一次性了结,并于劳动者书面确认。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的:
1押金--退还
2让劳动者购买制服--收衣服退钱
3扣押证件(身份证,劳动手册,技能证书等)--退还
4拖欠工资--这是大事,早点还清。
5不支付加班工资--结算支付并确认
作为单位千万不要省事懒得做上述事项或恶意不履行。切记应当支付补偿金(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书面解除的除外)。否则临破产被起诉或申请仲裁可能得不偿失。
作为劳动者盯紧单位赶紧做就是。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如下:
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
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步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五步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自动续签,那到期的时候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吗
一、劳动合同自动续签,到期后公司可不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 1、满足劳动合同法可以直接解除情况的; 2、满足劳动合同法不可以直接解除情况的。 二、对于第1种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存在以下7种情况: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 上述7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提前通知劳动者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对于第2种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存在的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六)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七)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九)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十)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十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十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3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需要与劳动者协商,或者通知工会,或者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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