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如何处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股东出资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怎么填
1、如果是认缴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股东及出资信息中的内容,是按照公司章程里,关于股东出资的章节内容填写。
2、如果是实缴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股东及出资信息要按照,股东实际履行出资情况来填写。
二、股东多投入的资本如何账务处理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股东按约定交付出资后,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清算的,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由上述规定可见,公司的表决权和剩余分配权以股东出资比例为基础,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要从其约定。3·至于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实收资本数额及股东出资,在问题所述情况下,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实收资本也是300万元,其中属于甲股东认缴的数额为210万元,乙股东认缴的数额为90万元,公司法所称股东出资比例为7∶3。4·投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处理: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一般来说,股东投资资产按公司法要求进行评估后,全体股东应该确认评估价值,在此基础上确定投资比例等后续事宜。5·是认为应作为资本公积,但应该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享有较大份额的权益。
三、股东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怎么办
1、首先你得说明白什么是干扰,怎么干扰的?
2、股东作为出资的一方,本身对公司是享有一定权利的,比如最典型的一个就是查阅权,表决权。
3、股东把钱出了,这个钱就是公司的了,那么人家股东对你公司里的财务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一个查阅,也不是没道理。
4、再一个,其他股东也可以行使自己的表决权,他认为公司做事情的损害他利益了,他就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那这个时候你不能说,因为他投反对票就是干扰公司经营。
5、所以你这个问题关键是他怎么干扰的,以及干扰到什么程度。
6、你比如一个股东今天挑个横幅,到公司门口堵门,不让干活,那他这个肯定是属于干扰。
7、但是人家过来说,你把你公司的财务账给我汇报一下,这个时候你不能说人家是干扰。
8、所以关于公司股东怎么样合作的问题,以及怎么行使股东权利的问题,本身就应该在你的合伙协议里面有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约定完之后,你这时候你再乱行使,你可以说它是干扰,但是你们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又何来干扰呢?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以劳务出资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可以劳务作为出资。
然而实践中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现劳务出资的目的:
1、现行公司法采用认缴制,股份按各股东、投资人之间的约定比例进行安排,而以劳务出资的股东可在缴纳期限前暂不以货币形式缴纳出资。但该做法存在特定情形下构成出资不实或未缴足出资股东承担补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2、公司法虽禁止劳务出资,但合伙企业法允许。因此以劳务出资的股东可与投资人成立一个合伙企业,后再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出资拟设立或收购的公司。这样便可以持股合伙企业的方式达成劳务出资公司的最终目的。
3、公司可以与出资人作出约定,先核定劳务出资的价值总额,后由公司每月以薪酬或服务费的形式向劳务出资人发放,当达到出资总额后,劳务出资人便以其收到的薪酬或服务费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这样也可达成劳务出资的最终目的。
关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如何处理,股东出资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