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行政诉讼如何确认被告资格的一些知识点,和行政诉讼中被告主体资格如何确定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行政许可可以由谁来设定
1、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律没有设定许可时,行政法规也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2、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5、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行政管理考什么证书
行政管理可以考以下证书:
1、秘书证:全国秘书证书考试内容:文书写作、公关礼仪、档案管理、办公室自动化、办公室工作、法律与经济管理概论、外语(英、日、俄等)。
2、人力资源师:人力资源师考试内容:人力资源规划;职业生涯设计;岗位描述;人员招聘;员工培训;员工激励;绩效考核;薪酬福利设计与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相关内容。
3、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
4、各类计算机和英语证书。
5、企业行政管理证书:企业行政管理证书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在引进英国国家职业资格NVQ(NationalVocationalQualificationSystem)标准体系和考评技术的试点中,与英国伦敦工商会考试局(LCCIEB)联合推出的面向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也称NVQ企业行政管理证书。
行政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什么
在行政法中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适用于一般规律,主要表现如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区别:对公民来说,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起始时间上是有区别的,权利能力自出生就具备,公民出生就可以享受民法规定的各种权利,而行为能力是从满18周岁开始才完全具备的,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
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从事的民事活动是无效的,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经济活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行为能力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者资格。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区别体现在行为能力强调是以自己的行为来取得权利,承担义务。
行政诉讼中被告主体资格如何确定
1、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也就是说将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列为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
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之后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情形: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复议机关不作为: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5、被委托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如何确定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6、起诉时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或变更的情形: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管理法规有哪些基本特征
行政法规的基本特征:(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1、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中必有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不以行政主体为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可能是行政法律关系(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不能由另一方当事人代替,各自的地位和法律角色是确定的。在我国的行政诉讼关系中,原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被告只能是行政主体,他们也不能互为原被告。2、主体资格的受限制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无论是行政主体还是行政相对人都要受到一定资格和条件的限制。3、主体地位“平等下的不对等性”具体表现为:(1)主体双方各自权利义务的性质不完全相同(2)主体双方各自权利义务的数量不能相等,且一方所具有的权利义务是另一方不具有的。
公安派出所能不能作为被告
首先要看这个集资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一般的民间集资,那么就是民事诉讼,派出所就是作为其他组织成为被告(能否成为民诉中的当事人和是否是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并不是等同的)。
如果跟派出所的职能有关,那可能就是行政诉讼,是否以派出所为被告,就看做出此行为是以谁的名义(因为公安并无集资的职能,所以此种情况,只能看是以谁的名义做出的)。
什么是行政执法证件号
行政执法证件号指的是某个行政执法人员所获得的执法资格证上的号码。比如说,张先生是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的一名执法人员,他获得了市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书,这个证书上有张先生的个人照片和证书的编号,这个执法证书的编号是唯一性的,每个执法人员的编号都不一样。
行政诉讼如何确认被告资格和行政诉讼中被告主体资格如何确定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