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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何时起计算(还是以立案的时间算呢)

admin2周前752

大家好,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何时起计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仲裁时间是重新计算吗,还是以立案的时间算呢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仲裁申请之日起算不算申请当天
  2. 仲裁时间是重新计算吗,还是以立案的时间算呢
  3. 劳动仲裁为啥要等五六个月呢
  4. 劳动争议申诉时效怎么算
  5. 劳动仲裁可以要几年的加班费,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6. 劳动仲裁过了一年为什么还受理
  7. 为什么很多人劳动仲裁要一年多

仲裁申请之日起算不算申请当天

仲裁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间是重新计算吗,还是以立案的时间算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你说的情况应该是从你离开工作单位开始算起。

劳动仲裁为啥要等五六个月呢

劳动仲裁案子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不能拖很长时间。

劳动争议申诉时效怎么算

您好,一般人都知道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是一年,即《劳动法》第82条所划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怎样理解“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题目的意见》第85条划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又划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的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这里要严格区别“争议发生之日”和“事件发生之日”两个概念。申诉时效是从“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并非以“事件发生之日”起计算。劳动者碰到劳动纠纷时要留意搜集保留证据,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劳动仲裁可以要几年的加班费,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加班费恐怕是劳动仲裁里最难的一个请求了!很多公司加班都是常态,而不支付加班费或少支付加班费也是常见的,最关键的是员工要想证明加班费实在太难了!那么我们通过劳动仲裁可以要几年的加班费呢?有需要哪些证据呢?

我们到底可以要几年的加班费?

虽然劳动仲裁里有一个两年的时效性,但有些情形不受这个时效约束,比如拖欠工资、加班费等等,这些最迟的时效是离职后的一年内提出都可以!

也就是说,针对整个在职期间,公司未支付的加班费,只要我们最迟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都可以要到!

但关键就是看证据,这一块是最难的!而对于加班费的证据,又有这个规定:

1、如果是最近两年内的加班费,那么公司具有举证责任。有些朋友就认为,既然是公司举证,那么自己就不需要举证了!实际上这是非常错误的理解,我们要知道,在这一块,公司肯定是编造、修改证据,公司不可能傻乎乎地提交你加班的证据!有人就会说,公司提交的证据没有我签字,我不认可!这个没错,但这个时候,我们仍然要提交相应的证据,来对抗公司的证据!不然即便公司提供的考勤证据无效,但你又没提供证据,那你让劳动仲裁依据什么裁决?

2、对于两年前的加班费,公司可以不举证,只能靠我们自己举证。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考勤、工资表等等,公司最少要保存两年备查。所以,要证明两年前的加班,更难!

那么是不是我们提供了加班时间的打卡记录等,就可以证明加班费了呢?只能说我们想得太简单了,要证明这一块需要符合这些证据条件!

要证明加班费究竟需要哪些证据才有效?

为什么前面说,要证明加班费是所有劳动仲裁请求中最难的呢?其实我们想想,为什么现在996这么盛行就知道了,因为如果要想证明有效加班,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班时间的出勤记录。这个都容易理解,无论是打卡,还是其他能够证明你出勤的记录。

二、证明加班期间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如果有考勤记录,但不能证明你是不是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或者公司证明你加班时间是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那也麻烦。

三、要证明你的加班是经过公司同意,或者是公司直接安排你加班。这里我们一定要知道,如果是自己直接去公司加班,也就是自愿加班,公司是没义务支付加班费的!因此,如果公司有明确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加班必须要经过公司批准,那么你还得提供公司批准的证据或是公司直接安排你加班的证据,如果没有制度规定,那么重点就是公司安排你加班的证据。比如发信息、发邮件、张贴的加班通知等等。在这一块,大部分朋友都会吃亏,因为一般公司都会有加班审批制度,最终会导致自己的加班变成自愿加班、变成无效加班,从而没有加班费!

四、公司在工资结构里玩套路,实际你的工资总额里已经包括了加班费。现在有很多公司是26天制,或者大小周工作制,看起来是违法的,因为有好几个周六要上班,公司都没有支付加班费!但如果细心一点,就会发现工资结构上有套路!比如你入职时,公司和你谈的月工资是5000元,但签订劳动合同时,上面工资只写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那么在工资表等工资结构上,就会把你的工资拆分成2000元基本工资+多出来几个周六的加班费+其他补助补贴等,这样看起来,实际上公司是已经支付了你加班费。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很难证明!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劳动仲裁可以要到整个在职期间的加班费,但要想证明实在太难了!

劳动仲裁过了一年为什么还受理

劳动仲裁过了一年对下列情形依法另行计算,过了一年仍可受理:

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限制。

为什么很多人劳动仲裁要一年多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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