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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拆迁补偿协议的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撤销的条件)

admin1周前1266

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对于大部分情况,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双方都需要履行,不可撤销。不过因为拆迁涉及的领域关系非常复杂,各种情况都有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反悔的:1、没有行为能力或未成年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那么就可以认该协议是可撤销;2、签订协议中存在严重漏洞、不合理或欺骗等,在另一方违背真实用意下签订的可撤销;3、拆迁中在房屋评估环节存在违法或者评估严重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要求撤销;4、跟房屋拆迁的有关证件撤销或者对方违法的,那么签订的合同也是存在问题,可以要求撤销。在以上情况中,被拆迁人即使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也是可以反悔的,通过法院诉讼可撤销或者变更拆迁补偿协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遵循相关规定。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得随意撤销。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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