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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盗窃罪有既遂犯罪数额仍有既遂
(1)盗窃既遂与未遂只有其中一种情况成立犯罪的,依据成立犯罪的行为选择相应的量刑幅度,对于不成立犯罪的部分数额不予累加,仅作为该量刑幅度内的一个量刑情节考虑。
(2)盗窃既遂与未遂均构成犯罪的,如果在同一量刑幅度内的,以盗窃既遂处罚;如果在不同量刑幅度内的,按处罚较重的部分进行处罚,不论哪种情况另一部分数额均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但各部分数额一般不予累加。
(3)盗窃未遂数额接近定罪或升格标准,且既遂与未遂数额累计后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时,可以累计数额后按照盗窃未遂的标准定罪量刑。
盗窃的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是认定盗窃罪的唯一根据
盗窃数既遂数额为(500-2000),这个不同地区不同,如沿海发达地区,可能二千以上都可能免除刑事处罚!!
再加一句:盗窃罪为故意犯罪,如果预谋盗窃,但没有成功,也可能构成盗窃罪,但只是未遂,这也可能受处罚的,只是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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