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执行立案需要什么材料法条依据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执行立案需要什么材料法条依据以及执行立案后发现不符合条件如何处理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少天能立案,注意什么
- 法院强制执行立案,什么时候通知当事人呢
- 执行庭已立案,不执行怎么办
- 执行立案后发现不符合条件如何处理
- 原告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是哪个部门立案的呢
- 执行庭和立案庭哪个好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少天能立案,注意什么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少天能立案,注意什么?
这个问题没有固定的答案。
先看看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但是实际情况太复杂了。现在多数法院人少案多,又有多种考核方面的要求,因此申请强制执行以后,有的当场会立案,有的会把材料留下,让回去等,等的期限不固定,有的等一两个月,有的等五六个月也不奇怪,尤其是到了年底,法院有考核结案率的要求,因此申请强制执行多数是等年后再立案。
需要注意什么,基本上是两点。
一点是多和法院沟通联系,不要交上材料就在家等。
另一点,关键是掌握对方财产的情况。没有财产,强制执行的结果基本上是零。
以上回答供参考。
法院强制执行立案,什么时候通知当事人呢
一般情况下下立案之后,由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大概需要三天左右。执行局分配执行法官大概也在三天左右,因为现在都是电脑随机分配,所以执行法官给被执行人电话或者执行文书的时候应当是在一个星期以后!现在法院立案都会发送信息到提供到手机号码上,要多多关注执行法官的电话!
执行庭已立案,不执行怎么办
不要着急。我的案子也是很长时间,才执行的大约两个月左右。因为执行庭还要调查资料,核实一些情况,而且案子会先到调解那边,虽然没有显示执行,但是调解员会给被执行人打电话劝说和调解,调解不成案子才会到执行庭然后冻结账户和资金然后才会给你打电话的
执行立案后发现不符合条件如何处理
在执行实践中,笔者常常看到在执行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现象时常发生,譬如:被执行人不符合申请执行的条件,当事人在法定的上诉期内递交了上诉状等等。对此,由于我国的执行规定对执行立案要求只进行程序性的形式审查,而不进行实体审查,所以,执行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现象就难以避免,而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此,不同的执行人员采取了不同的做法,无非是裁定不予执行、裁定终结执行、裁定驳回执行申请等三种做法,针对此种情形,笔者认为第三种做法比较符合民事程序法的有关精神。 根据执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法院管辖。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由于法院“对执行申请的审查为程序性审查,而不对执行依据进行实体审查”,这样就难免有部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错误立案。 对于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裁定驳回起诉。对于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案件,行诉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亦规定裁定驳回起诉。但民诉法及司法解释对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如何处理,却至今未作规定。 实践中,有的案件在发现错误立案之前已向申请执行人送达了受理通知书,或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有的甚至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有关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处理五花八门,有的承办人直接到立案庭将案件注销,有的裁定不予受理,有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的裁定撤销受理通知。有的案件由于解释工作不到位,引起申请执行人上访;有的案件法律手续不完备,后遗症较多,影响了法院的形象,亟待统一和规范。 笔者认为,应根据执行规定第十八条的立法精神,参照民事和行政案件类似情况的处理规定,考虑到执行案件来源的多样性,区别处理。对于申请执行的案件,应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对于移送执行的案件,应裁定不予受理。上述裁定应叙述驳回申请和不予受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同时送达原处理机构。裁定后,承办人应做好善后工作,对因法律文书未生效被驳回申请的,应口头或书面告知债权人可在文书生效后再依法申请执行;对因履行期未过被驳回申请的,应告知债权人可在期限届满后再依法申请执行;对因被申请法院无管辖权被驳回申请的,可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也可告知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对于因其他原因被驳回申请的,应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对于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应依法予以解除。 另外,对于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裁定前应与有关法院联系,建议该院撤销委托;如委托法院不作答复的,受托法院可在裁定不予受理后将案件退回委托法院。对于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裁定前应先向该上级法院请示,如上级法院同意执行法院意见的,则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将有关材料退原执行法院;如上级法院不同意的,则应继续执行。
原告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准备好以下材料:
1、生效的判决(裁定)书;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材料(有些地方不用);
3、填写财产申报表格和送达文书表格;
4、准备好银行帐户信息,包括开户行信息(收执行款用);
5、到判决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是哪个部门立案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案件管辖之规定,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是由公安机关立案。
而在公安机关内部,也对刑事案件办理进行了分工,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是由公安机关的刑侦部门办理。这类案件对象明确,案件情况相对不复杂,侦查工作单纯。
执行庭和立案庭哪个好
相比较而言,立案庭更好一点。可以直接接触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接触当事人的范围更广,锻炼与人打交道的能力。也可以更好地规范自己的服务意识。
执行局执行的案件比较多,每一个案件都要尽心尽力,因此工作繁重,没有立案工作相对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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