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伤残评定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伤残评定需要哪些材料,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伤残评定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申请所需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下列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交通事故进行伤残认定有哪些步骤
1、接受检验、鉴定、评估;
2、公安交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给当事人;
3、当事人提异议;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
5、制作评定书;
6、作出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评伤残需要什么资料
一、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资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评残的流程是什么
评残的流程如下:
1、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
3、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评定上残疾人后,能够享受相应的政策。
...评定未果。退役后带材料证明回地方怎么补办伤残
地方民政局这样是符合程序的,你属于是“新评残”一类,而且已经在退役前申报了评残,可能已经评了残疾等级,如果没有意外的一般就是一个月的事情怎么也下来了,另外据我自己评残以后出院归队,直到评残结果才退役的。
有一种可能就是你的残疾等级还达不到残疾军人的等级;那就无奈了;另一种可能你还是到老部队(让自己的最好的战友打听)听取信息,不行就跑一次老部队。
如果你手头有受伤经过的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的证明、住在部队医院的治疗病历和出院小结的(没有这两个时不能构成评残条件的),而且你自己对照2012年《军人残疾评定标准》条款一定没有问题的,那就可以向民政局申请补评残申请,也应该会得到批准,但是到地方指定的医院(一般就是荣军医院)评残的要比部队难上难,等级也会低于部队评定的。
祝你心想事成!
伤残鉴定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鉴定委托书;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其他案件,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
申请工伤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在工作中,不管是个人原因还是他人原因造成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从事高危工作的人群,发生伤亡的机率更高,发生伤亡时,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如果属于工伤范围,那么进行工伤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2)门诊病历本;(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7)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伤残评定需要哪些材料
伤残鉴定材料需要以下:(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赔偿标准和认定流程
在工伤事故的处理当中,对于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来讲,比较重要的就是最后的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了。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有哪些呢?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地方规定标准×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为地方规定标准×人数×天。三、辅助器具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八、发生工亡的,则涉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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