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可以卖吗给子女(如果这一方过世了房产怎么过户?)

admin1周前761

其实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可以卖吗给子女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如果这一方过世了房产怎么过户?,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可以卖吗给子女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父亲去世前未经其他子女同意私下把自己名下房产转售小女合法否?
  2. 曾经发生过死亡事件的房屋还可以购买吗?
  3.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如果这一方过世了房产怎么过户?
  4. 房产证是夫妻共有,妻子因疾病去世,丈夫可以独自出售该房产吗?为什么?
  5. 夫妻一方离世,离世方婚前财产怎么分?
  6. 夫妻一方过世,该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7. 儿子死亡,父母的房产孙女有继承权吗?有何依据?

父亲去世前未经其他子女同意私下把自己名下房产转售小女合法否?

知其子女莫如其父,子女中谁孝顺,谁不孝顺作为父亲心里一清二楚,明明白白。你父亲秉承着谁孝顺谁受恵的王道是完全正确的,也是最公正合理合家规的。

他如果不这样处理,就失去了道理,就助长了一些子女不孝顺,不报恩而占便宜的现象,对付岀多的子女是一种极端的不公平。

曾经发生过死亡事件的房屋还可以购买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问题。

死过人的房子要不要买,要从多个方面出考虑,首先,看你信不信迷信,怕不怕鬼神,这个房子可以买。因为我也是不信神鬼的,其实世界上也更本没有神鬼。

但是。有个前提,这个房子在同类价格的房子中,价格要大大的降低。如果是只小意思只低一点点那就不必要买了,房子多的事,不得点便宜何必帮无情忙。

如果你真的不怕神鬼,不信迷信,只要老板能让三分二的价钱买给你,你就可以买,即使里面死了人,你住一段时间就习惯了,象农村里一样,哪个老人不是死在家里?

买了这种房子。装修好点,过火时在家里多请几桌客。多放点编子冲喜一下,一切都会过去。

你住几年仍然可以卖给别人,那时侯也绝对没人来迫查前面死人的事了,如果买出去了,你除住那么久。不要赚一大把,你说合算吗?

以上回答仅本人观点,有不同意见请留前!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如果这一方过世了房产怎么过户?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一方名字,但该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都享有一半的产权份额。一方去世后,其享有的那一半房产份额则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的话,若有遗嘱则依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有配偶、父母、子女这些人员,继承原则上是均等继承,可以根据继承人的人数确定每个人继承的财产份额。

过户属于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理的事情,不管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不动产登记部门都会要求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签字确认。所以除了需要准备产权证、死亡证明、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等等材料,还需要其他继承人配合。若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或无法配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继承,凭借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再办理产权过户。

总体来说,遗产继承相对较繁琐且扯淡,但遗产继承还是越早处理越好,否则后面的继承人越多,麻烦也就越多。

房产证是夫妻共有,妻子因疾病去世,丈夫可以独自出售该房产吗?为什么?

夫妻共有妻子去世后按法律继承分配丈夫分一半,有子女继承分另一半,女方父母如再无子女和生活来源继承方应提供生活费用。如生前夫妻双方有公正遗嘱最好按公证遗嘱处分!

夫妻一方离世,离世方婚前财产怎么分?

夫妻一方离世,如果是原配夫妻,不存在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

应该有原配活着的一方保留居住待都离世后,财产均有所有子儿,平均合理分摊继承,如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继承。

如果属再婚夫妻,一方去世活着的一方继承一半,另一半有双方子女平均分摊继承,总之一切根据继承法,公平、公正合理分摊继承,不当请指教。

夫妻一方过世,该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您好!首先提醒题主几个误区:第一,不存在“自然继承”;第二,“拖延办理”

具体的办理方式分为无争议继承,也就是继承权公证;有争议继承,也就是诉讼继承。

提醒您以下几点:

1、夫妻一方过世后,一定要尽快办理继承过户手续,避免财产外流、或未来继承手续越拖越麻烦。

2、为更好的保障在世一方的利益,建议子女放弃继承份额,将所有份额集中到在世一方名下。

第一,一方过世后的两大误区

1、不存在“自然继承”

很多人认为夫妻中一方去世了,财产就自然落到在世一方手里了。其实这是错误的,除非在生前留下遗嘱,指定财产由其配偶继承,否则就必须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具体来说,《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子女和配偶,由在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

2、拖延办理

很多人觉得父亲、或母亲单方还在世,不适合办理房产过户;自己住着也没什么问题,就不着急办理继承。

但是对于很多家庭,这么做风险很大:

如果祖辈还在世的,就容易发生转继承,发生“七大姑八大姨”或者“兄弟姐妹”来争财产的事情。

如果未来着急处置(包括租房、卖房、抵押)房子,就可能因为产权情况不明晰,而导致拖延办理时间。

第二,如何办理继承?

从办理方式来说分为两种:无争议继承,也就是继承权公证;有争议继承,也就是诉讼继承。

1)无争议诉讼:以上提及的所有继承人集体到公证处,表示接受或放弃继承,公证员出具《继承权公证书》。从如何分配角度有三种选择,一种,子女全部放弃,将产权集中到在世一方名下;第二种,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子女、配偶、在世的父母),第三,如果有遗嘱,则忽略以上规则,直接按照遗嘱执行。为更好的保障在世一方的利益,建议采用第一种分配方式。

2)有争议诉讼:就是在法院立案,由法院判决最后财产分配方式,出具《法院判决书》。

最后继承人凭《继承权公证书》和《法院判决书》至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儿子死亡,父母的房产孙女有继承权吗?有何依据?

183

收藏分享转发到头条复制链接微信微信扫码分享新浪微博QQ空间举报杭州李律师

2020年02月16日·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律师

关注

可以继承的,属于法律上代位继承。孙女可以继承儿子享有的份额。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c497fd5ef8218bf4.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