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孕顺产产假98天,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妇女在怀孕、生育及哺乳期间所在工作单位不仅不能降低其基本工资,国家还给予她们相应的补偿,规定一般产假天数为98天,但符合晚育标准的,除了基本的产假之外还有相应的增加。
一、晚婚晚育顺产产假多少天
晚婚晚育的产假有98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与政策的普通生育产假时间是一样的,并不会因为晚婚晚育就会增加其产假时间。如果其女方顺畅生育的是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二、多大年龄算晚婚晚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所以,我国公民的法定婚龄男子为二十二周岁,女子为二十周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结婚时正好处于法定婚龄那一年,一定要在生日之后第二天开始才能登记结婚。
女满二十三周岁,男满二十五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初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为晚育。
三、法定晚婚晚育的补助是多少
法定晚婚晚育的补助问题,我国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而具体的假期奖励办法和其它福利待遇则由各省或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职工晚婚晚育的,享有延长婚假和产假待遇,有的省市还给予男方陪护假,假期视作出勤,按规定发给工资和津贴;对于城镇居民晚育的,按所在地政府规定由社区进行奖励。 晚婚晚育的优待措施,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婚一般都是奖励婚假晚育的,晚育一般是奖励产假和陪护假,婚假和产假、陪护假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奖励天数各省市规定不一,建议咨询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