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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制政策(国家2002年事业单位改制文件)

admin6天前1656

很多朋友对于事业单位改制政策和国家2002年事业单位改制文件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2022年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文件通知
  2.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最新规定
  3.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五年过渡期退休
  4. 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5. 事业单位有裁撤的吗
  6. 国家2002年事业单位改制文件
  7. 事业单位改革裁员比例

2022年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文件通知

2022年已经没有差额的事业单位了。事业单位改革后,不会再有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最终新成立的事业单位体系,单位的费用支出将由地方财政全部承担。也就是说,今后的所有事业单位,很有可能全部变成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请参考。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最新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停薪留职问题规定如下:

一、目前,事业单位正在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除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外,所有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与聘用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当前,国家、省、市既没有关于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的政策规定,也没有规范性的操作办法。

三、停薪留职的期限问题。过去停薪留职签订协议一般都明确期限和相关事项,按协议执行。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均不能再办理或延续停薪留职手续,原停薪留职人员一律回单位上班,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提出辞职(辞聘)申请,按规定办理辞职(辞聘)手续。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五年过渡期退休

主要是在改制五年之内退休。国家有政策,可以按以前的待遇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一般规定三十年以上工龄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之内。申请按单位改制之前待遇退休,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待遇不变,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2021年全国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的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涉及到职能划转的事业单位,这主要是和政府机构改革相关,是随着政府行政机关职能划转,而随之改变。

改革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也有近10年的时间了,到目前为止,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基本确定,大原则和方向也确定了,大多数地区完成了各地辖区内事业单位分类基础工作,除一些因职能划分不清而暂不分类的单位之外,其它事业单位是归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目前在试点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事业编制。在2021年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全部到位,因行业改革,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已经改革完成。

1.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改革去向是全面改制为企业,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这类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改革过程中,除部分管理人员因身份问题,会调整到其它事业单位任职外,其他人员会随单位改革全面推向市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本结束,只剩下一部分长期由地方财政供养的行政辅助、后勤管理类单位。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多使用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对于自收自支类编制,有两种理解:

一种是正规的事业编制分类,由同级地方政府确定,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这类从2014年开始要求全部核减,用其它事业编制置换,一些省份已经完全取消。

另一种理解是因为由地方政府确定,因而随意扩大规模,不备案,属于自我消化类型,不被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承认,人员也多以临时人员或者比较复杂不正规的来源为主。

《机构编制法》即将出台,今后不再设立事业编制新类型,事业编制也由省统筹,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全面取消,不再被承认。要么置换,要么核减人员,没有第三条出路。

2.行政类事业单位:

是指行政监管类和行政辅助类,以及部分行政委托类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其职能划归机关,今后不再设立行政类事业单位,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基层行政机关单位数额限制较死,行政编制只减不增,本来行政编制就少,这几年还因为机构改革和控编减编取消了不少。

因而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只是今后不再增批该类事业单位。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是指由国家设立的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承担基础性公共服务职能、没有收费职权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是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小的类型。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是参公事业单位集中分布的类型,除过党群团机关之外,所有的参公事业单位,基本上都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并非所有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都能够参公。除乡镇卫生院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全额供给的地方财政拨款单位。

当然全额、差额是事业单位分类的另一种方式,和是否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联系不大,也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地方。

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是指有收费职能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其职能如果能被社会或者市场所代替,将会被推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如果职能不能被社会或者市场代替,将保留职能及单位,或者剥离后部分推向市场,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其职能部分转由其它公益类事业单位或者行政机关承担。

这部分事业单位主要是差额或者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集中的类型,改革力度较大,改革方式多样,要区别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其人员编制,该取消的取消,该改制的改制,但对于正式职工来讲,不会简单推向社会,一般都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随职能调整到新的单位,年龄或者工龄符合条件的,可提前由社保部门接管。

公益二类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大,也最难确定最终归属的单位,有保留的,有合并的,有整合的,有剥离的,有直接改企的。

事业单位有裁撤的吗

有的

事业编制的单位也会面临机构改革、机构精简和人员精简的问题。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过程中,不会出现政策性裁员,但会出现体制性减员。也就是说,在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体系之内的工作人员,不会因为机构改革而丢掉饭碗,但会出现转制、转岗的情况。对于那些虽然在事业编制的单位工作却不在体制内正式编制序列的合同制的以及临时性的工作人员,则依然会出现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雇佣关系的情况。

国家2002年事业单位改制文件

2002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若干意见》,也称“国十条”,这是用于指导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文件之一。下面是该文件的主要内容:

1.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2.改革的原则是“分类推进、逐步实施、长短结合、先试后行”,即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事业单位情况,分类推进改革,逐步实施改革措施,长短结合,采取试点先行等方式逐步推进改革。

3.改革的重点是加强事业单位的经济核算管理、人员岗位设置、激励机制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4.改革的范围包括各级机关、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

5.改革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制度、改革编制和岗位管理、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绩效考评和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和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等。

6.改革的实施是逐步推进的,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批次推进改革。同时,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注重保障职工切身利益,注意稳定事业单位的管理秩序和工作正常运转。

总的来说,《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若干意见》是为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而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

事业单位改革裁员比例

事业单位改革不一定非要裁员,也不会有具体的裁员比例。一切要看该单位的具体情况及上级给予的编制数。如果已经人浮于事了,那就有可能要裁员,如果还有空缺岗,还会招聘增加人员。不能一概而论。

好了,关于事业单位改制政策和国家2002年事业单位改制文件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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