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建筑业营改增的问题,以及和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营改增后,建筑业该缴哪些税款
-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
-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还可以采用3%简易计税吗
- 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有哪些影响
- 营改增是啥意思,对工程造价有啥影响
- 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都有哪些方面
- 建筑业营改增后纳税范围包括哪些
营改增后,建筑业该缴哪些税款
建筑业营改增已经好几年了,大家探讨最多的影响方面主要是几个:税负降没降、抵扣有没有问题、政策落地没有。
1.税负降没降营业税变为了增值税,不仅仅是计算的方式变了,大家更为关心的是税负到底降没降。关于这个问题,不少人都做过测算。但是,所选取的样本,都有一定的局限性。理论上也许算出来降低了,但是实际上企业面对的情况非常复杂,还得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倘若企业没有能够取得充分的进项,那么很可能抵扣不足而税负升高。并且,之前连续两次税率从11%降至了9%,但还要考虑到上游的税负可能是从17%降到了13%,下降得更多,如果企业这部分占比较高,那么可能反而出现不划算的情形。
2.进项抵扣有没有问题抵扣难,是建筑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一些地方材料和辅助材料,小规模纳税人不愿意开增值税发票,或者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开票要加个价,都导致了实际取得发票的困难。还有些企业用料比较杂的,供应商比较散,多数没有办法提供正规的发票。此外,这当中还牵涉到个资金周转的问题。有时候工程款支付严重滞后,材料款又说要付了才能拿票,这就可能会造成销项和进项有时间差异,加重税收的负担。
3.政策落地没有营改增后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甲供材、清包工、老项目的简易计税。放到具体的环境中,要考虑企业是否进行合理地区分,以及整个链条中其他企业的要求等情况,所以,还有一个实际落地实施的问题。
当然,营改增以后,倒逼着我们的企业得加强自身的管理,堵住漏洞来顺应相关的要求,这对企业本身是一种促进。企业也需要做到认真的规划,合理选择供应商,该取得的进项,能够取得的进项,必须要取得,对于一些不同税率的项目,能分清的一定要分清,能享受的优惠尽量享受。还要把相关的条款都明确在合同当中,避免后期出现分歧。
曾经有朋友说,干工程的人,1/4时间在找活,1/4的时间在干活,1/4的时间在要钱,1/4的时间在找发票。可见,建筑企业在加强税负和财务管理的道路上,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
答:一是建筑工程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考虑到建筑工程老项目已经开工,部分成本无法纳入进项抵扣,因此对建筑工程老项目,建筑企业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是清包工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建筑企业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不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料,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是甲供工程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建筑企业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对于甲供工程中甲供材的比例没有限制,给予了建筑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
四是甲供材金额不纳入建筑企业的计税销售额,有效解决了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
营改增后,建筑业企业还可以采用3%简易计税吗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目前仍是采取简易计税3%的征收率征收政策。目前2021年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继续执行免征增值税政策,非湖北地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1%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以下建筑施工项目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采用3%征收率的增值税简易计税政策。
(1)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前的建筑施工老项目。
(2)建筑施工的清包工工程项目。
(3)建筑施工的甲供材工程项目。
(4)销售自产或者外购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工程的项目,如果按照销售与安装工程兼营分别核算应税收入,安装工程项目可以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
3.只能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政策的项目:建筑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承建地基工程、主体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部分或者全部钢材、砌体材料、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建筑施工项目。
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有哪些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计价方式变了。
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营改增之前工程计价,没有含税与不含税之说。营改增之后,从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到工程结算,都会涉及到是否含增值税的问题,特别是在工程施合同中,需要注明是否含增值税,适用税率等相关问题。
2、税款计算方式变了。
营业税的计算相对简单,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就是营业收入的3%;而增值税的计算就复杂的多。
按规定,一般计税项目,可以以进项税额抵减销售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9%)=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9%)×9%
例:某建筑企业取得建筑服务收入1090万元,则销项税额=1090÷(1+9%)×9%=90万元。
需要交多少税不要看企业能够取得多少进项发票。比如:假如该企业取得进项税额80万元,则需要缴纳增值税=90-80=10万元;如果取得进项税额50万元,则需要缴纳增值税=90-50=40万元。
3、发票开具及纳税地点等变了。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地为提供建筑劳务所在地,所以,必须办理外经证,由施工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在当地缴纳税款;增值税在公司所在地申报缴纳,并由企业自己开具发票。
4、对合作企业选择时考虑因素变了。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需要交多少增值税,不仅与取得的建筑服务收入有关,还与能够取得多少进项税有关。所以,在采购及分包等环节,同样需要涉及到增值税的问题,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原来的一些合作单位,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就需要重新考虑合同关系,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合作伙伴;原来采购在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主要考虑价格因素,营改增之后,不仅仅需要考虑价格因素,不需要考虑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是啥意思,对工程造价有啥影响
1、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并且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2、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有关地区和部门可根据计价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满足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要求的其他调整方法。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的影响都有哪些方面
建筑业营改增已经好几年了,大家探讨最多的影响方面主要是几个:税负降没降、抵扣有没有问题、政策落地没有。
1.税负降没降营业税变为了增值税,不仅仅是计算的方式变了,大家更为关心的是税负到底降没降。关于这个问题,不少人都做过测算。但是,所选取的样本,都有一定的局限性。理论上也许算出来降低了,但是实际上企业面对的情况非常复杂,还得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倘若企业没有能够取得充分的进项,那么很可能抵扣不足而税负升高。并且,之前连续两次税率从11%降至了9%,但还要考虑到上游的税负可能是从17%降到了13%,下降得更多,如果企业这部分占比较高,那么可能反而出现不划算的情形。
2.进项抵扣有没有问题抵扣难,是建筑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一些地方材料和辅助材料,小规模纳税人不愿意开增值税发票,或者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开票要加个价,都导致了实际取得发票的困难。还有些企业用料比较杂的,供应商比较散,多数没有办法提供正规的发票。此外,这当中还牵涉到个资金周转的问题。有时候工程款支付严重滞后,材料款又说要付了才能拿票,这就可能会造成销项和进项有时间差异,加重税收的负担。
3.政策落地没有营改增后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甲供材、清包工、老项目的简易计税。放到具体的环境中,要考虑企业是否进行合理地区分,以及整个链条中其他企业的要求等情况,所以,还有一个实际落地实施的问题。
当然,营改增以后,倒逼着我们的企业得加强自身的管理,堵住漏洞来顺应相关的要求,这对企业本身是一种促进。企业也需要做到认真的规划,合理选择供应商,该取得的进项,能够取得的进项,必须要取得,对于一些不同税率的项目,能分清的一定要分清,能享受的优惠尽量享受。还要把相关的条款都明确在合同当中,避免后期出现分歧。
曾经有朋友说,干工程的人,1/4时间在找活,1/4的时间在干活,1/4的时间在要钱,1/4的时间在找发票。可见,建筑企业在加强税负和财务管理的道路上,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建筑业营改增后纳税范围包括哪些
建筑服务业,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在试点前的营业税中,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建筑业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营改增以后,原建筑子目调整为建筑服务,原安装子目调整为安装服务,原修缮子目调整为修缮服务,原装饰子目调整为装饰服务,原其他工程作业子目调整为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好了,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和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