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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判决后怎么追加民事赔偿申请书(诈骗案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吗?)

admin1周前872

很多朋友对于诈骗案判决后怎么追加民事赔偿申请书和诈骗案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普通诈骗案报案之后,公安机关说是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之后是有我们自己起诉吗钱能不能追回来
  2. 一般起诉诈骗案件费用需要多少钱
  3. 怎么起诉婚姻诈骗行为?
  4. 债务人涉嫌诈骗被多人刑事和民事同时诉讼执行财产如何分配?
  5. 合同诈骗案二审判决后,多久能退回款
  6. 诈骗案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吗?
  7. 借贷,法院已判,又发现对方诈骗证据,如果报警会撤销法院判决吗?

普通诈骗案报案之后,公安机关说是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之后是有我们自己起诉吗钱能不能追回来

诈骗案,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代表国家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至于被诈骗财物能否追回,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已经很清楚,已经追回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案件判决生效后,判决书就是被害人将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有效法律文书。

一、刑事案件,分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诈骗案属于公诉案件;

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应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三、符合法定条件的,检察机关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四、判决书应当要求被告(罪犯)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一般起诉诈骗案件费用需要多少钱

首先,因诈骗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如果公安机关已按刑事案件立案了,通常该款项会被认定为脏款,公安机关应予追回返还被害人,如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受清偿了的,则就不能向法院起诉追回该款了。

其次,如果按民事案件起诉,或者你仅是在案情介绍中认为是诈骗而实际上公安机关并未按刑事案件处理。诉讼费用又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两部分。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要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比例分段交纳,具体请见以下的法律依据。如果申请财产保全的,则财产保全申请费为5000元。

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怎么起诉婚姻诈骗行为?

您好,起诉婚姻诈骗民事法院是不会立案的,因为这不属于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婚姻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受害者需要先到公安机关报案,诈骗案属于公诉案件,应该由人民检察院起诉,但受害者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债务人涉嫌诈骗被多人刑事和民事同时诉讼执行财产如何分配?

我是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办理各类刑民交叉案件。结合以往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就您的这一问题,我有以下看法:

首先、刑事判决中的退赔和民事判决中民事责任的内容、主体都一致,故两者不可能同时执行,否则债务人将因同一行为重复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您对案件事实的描述,在本案中,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均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财产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作出了处理,如刑事判决中判令继续追缴被告人尚未退赔的犯罪所得,责令其退赔给各被害人;民事判决也判令其承担相应返还财产乃至违约责任。

此时,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已成为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组成部分,故被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

换言之,债务人被法院判令分别向不同的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时,民事判决部分将被刑事判决吸收。债务人对此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亦为刑事责任,属于刑法调整对象,应当由刑事诉讼程序处理。

其次,您应当向法院核实债务人所涉刑事判决的具体内容

如前所述,债务人被法院判令分别向不同的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时,民事判决部分将被刑事判决吸收,且两者不可能同时执行。因此,您应当尽快向法院核实债务人所涉刑事判决的具体内容,尤其是您被骗的财产是否已经被法院写入刑事判决中。

最后,尽快与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联系

刑事判决涉财产的部分通常由法院的执行庭办理,因此,您应当尽快联系承办法官,要求参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如果债务人名下还有其他财产,法院会通过拍卖、变卖等处置程序变现,并按比例向您返还。实际上是通过执行刑事判决的方式挽回了损失。

若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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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案二审判决后,多久能退回款

从被执行人收到的二审判决书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果在此二年内出现执行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则施用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规定计算执行期间。

同时,两年的执行期间的起算日系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应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二审判决是生效的终审判决,自被执行人收到二审判决后,如果二审判决规定了履行期间,则从二审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两年执行时效。如果二审判决是维持原判等判决,则按一审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两年执行时效。

扩展资料:

强制执行的申请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诈骗案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吗?

您好:

一、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受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至102条都规定了,受害人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一审判决以前都有权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2000年最高法颁布施行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这两种情况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在诈骗案中往往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诈骗案属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根据该《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5条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也就是说,不是任何刑事案件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受害人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比如,像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在犯罪过程中造成了受害人人身伤害、物品损害的,可以就医疗费、误工费、交通、食宿、物品损害价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不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二、关于被害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挽回损失

首先,诈骗案中的受害人不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获得赔偿。《纪要》明确:“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应只限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行为侵犯和财物被犯罪行为损毁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包括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规定》也指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形,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由于犯罪嫌疑人挥霍诈骗取得的财物不属于“毁坏财物”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而属于“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形,所以,依照《规定》,受害人不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要求诈骗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

其次,诈骗案的被害人主要通过追缴退赔制度,由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诈骗的财产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纪要》确定:“对因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应当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即应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的途径解决。如赃款赃物尚在的,应一律追缴;已被用掉、毁坏或挥霍的,应责令退赔。无法退赃的,在决定刑罚时,应作为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当然,依职权追缴或责令退赔的做法,有赖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的主动作为,如果处置不力,将直接影响刑事案件被害人损失的求偿。实践中,由于依职权追缴或责令退赔可能存在与无罪推定原则相冲突的问题,同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本质上不属于(也不应该属于)裁判机关,一旦案件最终被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会陷于被动。因此,有关机关在追缴或责令退赔时,多持谨慎的态度。这也直接影响了刑事被害人的损失获偿水平。

再次,刑事被害人可提起民事诉讼及时向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请求赔偿损失。依照《规定》,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刑事被害人在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终审判决后,可以结合自身损失受偿情况,决定是否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是,对于已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罪犯,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已无实际意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仍有待最高院进一步明确。

借贷,法院已判,又发现对方诈骗证据,如果报警会撤销法院判决吗?

不会撤销民事判决,只会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在民事判决生效以后,你又发现对方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你的财物。而且有充足的证据,那么公安机关将会以诈骗罪予以刑事立案,最终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以后,会以诈骗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但是,这个时候就已经无需判令对方退赔你的损失了,因为已经经过了生效的民事判决确认。

而且,如果说之前没有民事判决直接走刑事途径的话,法院在判处对方诈骗罪的刑期的同时,还会判处对方退赔对方因犯罪造成的你的损失。

就赔偿损失而言,二者之间唯一的区别是:刑事案件只会判处诈骗的本金,不会判处利息,而民间借贷作为民事案件,既会判决本金也会判决相应的利息。

好了,关于诈骗案判决后怎么追加民事赔偿申请书和诈骗案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吗?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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